Wobile wrote:有待過大公司的應該...(恕刪) 我覺得這不是理由Apple這公司夠大了吧牽扯利益跟範圍更大更廣的Apple Music三個月要不要付費給創作者這件事情幾個小時就解決了要是在上位者有心想做好也有足夠敏感度何需要基層一層一層報上去
eagleeagle wrote:兩萬元補助是電動機車都有的補助,電動自行車補助為3000元,所以GOGORO不是特例。只不過廠商都將這兩萬疊上去賣給消費者,實際上是納稅人損失,消費者也沒賺到,只有廠商賺到。) 我一直覺得不管哪個廠商都不該拿這補助的兩萬元來打廣告這是全國納稅人的錢,廠商拿來借花獻佛,實在不應該車價的算法不要把那補助算進去才是顧顧路的實車價
在家充電,要注意的是充電設備也要管制好,電池亂充壽命會減少的..而且安全問題也要考慮。是否該切割,要在家自充就不能拿去回收?自己使用/買斷..電池續電量跟自放電或輸出能力下降的話自己去買電池?當然前提還是不可能像手機一樣可以隨便找副廠的,太危險。(這樣好像斷了一些人財路..)消費者自己實際使用後,也許發現自己充比較划算,或者用租的反而划算也不一定..消費者打算盤,業者也在打算盤,不過總是慢慢接近平衡點..再努力看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