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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指教


Wobile wrote:
有待過大公司的應該...(恕刪)


我覺得這不是理由

Apple這公司夠大了吧

牽扯利益跟範圍更大更廣的Apple Music三個月要不要付費給創作者這件事情幾個小時就解決了

要是在上位者有心想做好也有足夠敏感度

何需要基層一層一層報上去
Wobile wrote:
難得有企業可以即時...(恕刪)


在家充電的選項.....

可能就變成電池歸消費者所有,被偷,損壞自行負責

車價往上加5萬變成178000....
等到解決方案真正提出來以後再說吧,如果是一開始制定目前899月租與不平等條約的同一批人來搞,難保不會又藏一堆陷阱在裡頭,不,說陷阱不太正確,根本是擺明了吃定你,這樣不算陷阱。
建議方案~~~

車子0元騎回家

電池月租50元

才是愛台灣~~~~
雙北以外
起碼先建立 電動機車環島旅行的 換電池站
由北到南 30~50公里設一站
全台多設約40個站
同時負起推廣的重責大任

台灣可以用電動機車環島也是種號召


899僅含電池及家用充電設備租用費用.
399僅含電池租用費用.
車價就調到88000,扣一扣6萬多.
充電站交換電池時,每次酌收些許工本費.

吃到飽都會濫用,酌量收費比較好,計次費用控制在可接受範圍.
表示鄉民的文還是有人在看,
有回應是好事,
不過鄉民是沒有極限的,
總是能找到新的點繼續酸...

gogoro加油吧。
歡迎光臨https://500px.com/ddcat
eagleeagle wrote:
兩萬元補助是電動機車都有的補助,電動自行車補助為3000元,所以GOGORO不是特例。

只不過廠商都將這兩萬疊上去賣給消費者,實際上是納稅人損失,消費者也沒賺到,只有廠商賺到。
)


我一直覺得不管哪個廠商都不該拿這補助的兩萬元來打廣告

這是全國納稅人的錢,廠商拿來借花獻佛,實在不應該

車價的算法不要把那補助算進去才是顧顧路的實車價
在家充電,要注意的是充電設備也要管制好,電池亂充壽命會減少的..而且安全問題也要考慮。
是否該切割,要在家自充就不能拿去回收?自己使用/買斷..電池續電量跟自放電或輸出能力下降的話自己去買電池?
當然前提還是不可能像手機一樣可以隨便找副廠的,太危險。(這樣好像斷了一些人財路..)
消費者自己實際使用後,也許發現自己充比較划算,或者用租的反而划算也不一定..
消費者打算盤,業者也在打算盤,不過總是慢慢接近平衡點..再努力看看囉

對近日大家批評的點都有正面回應算不錯了,就繼續觀望,不用現在就唱衰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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