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io wrote:
重點=無肇事..清醒無不能駕駛...要如何重罰???
例如我酒量喝10瓶啤酒...我當天喝2瓶啤酒當喝開水....
前提很清醒.能駕駛..無肇事狀況下...
這個世界上還有別人。不要向他人發出錯誤的信號,提供給他人犯錯誤的機會。
每個喝酒騎車的,當然都認為自己是清醒的,或足夠清醒的。所以才會去騎車。如果覺得自己不清醒,誰還會去騎車?
制訂一個約法的底限,還存在一個可操作性的問題。
如同食品安全,不是說到了某個量值就把人直接致死了。而是說,到了這個量,風險開始急劇上升,已經不夠安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