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fire wrote:
先說~我不是狗粉也不是狗酸,我只是覺得這棟樓太扯,所以進來參一腳
樓主不提車主近兩個月沒有去換電,所以才被GGR停權,然後三個月才帶電池回維修中心
12/21最後一次換電,隔年2/20無法換電,3/30才帶電池去維修中心
樓主將違反保密條款的賠償金額1~10萬,連結到電池的損壞賠償金額
讓一堆人以為,電池損壞賠償可能會到10萬
只能說樓主成功了 ...(恕刪)
如果真要酸,我大可連結都不用給
說我眼殘解讀錯誤也行,真要造謠還會給連結去看內情哦
真要酸不用找有風險性酸,光是近期多起發生的事又可以開一樓討論了
只是看到這案例真覺得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