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idian wrote:
不是做不到, 而是...(恕刪)
大陸禁摩是限制車重、速度,和吃油吃電無關,只是輕量化小馬力的車種電動的比較有優勢。
台灣流行的白牌機車電動車競爭不過油車,但是以綠牌車來比電動機車銷量早已超過油車。
ka061 wrote:
電池如果改為每次使...(恕刪)
bigandy.gm wrote:
用次數來計價絕對行不通的,有辦法這麼巧每次電快用完旁邊就有換電站嗎?
如果騎到換電站還剩不少電,但沒把握夠不夠騎到下個換電站時,換是不換?
以里程計費雖然不是最公平,但可能是現狀下相對合理且簡明易瞭的收費方式了
當然如果可以照「使用度數」來計費那是最公平了,問題是這樣就是在販賣電力了
聽說在現行法規下是不允許的
ka061 wrote:
電池如果改為每次使用多少錢來算,就像加油一樣,你要騎多,電池使用次數多,就用每次交換一次多少錢來收,這樣不是很好嗎?幹嘛去綁那個月租
BlackDragon wrote:
您是不是常常搞錯意...(恕刪)
ka061 wrote:
電池如果改為每次使用多少錢來算,就像加油一樣,你要騎多,電池使用次數多,就用每次交換一次多少錢來收
BlackDragon wrote:
只是不曉得為什麼就一定要綁約,綁了也沒優惠,也只能依商人的規則走;
或許是為了彌補賠錢賣的車價吧!
eagleeagle wrote:
要知道一件事,GOGORO賣出車子的時候是連一台車子的備用電池成本都拿回來的,
所以GOGORO目前售價確實不貴,而且便宜,
大家覺得貴是因為沒把電池計算進去。
GOGORO必須為你的一台車準備四顆電池組,而錢是你出的(別認為是GOGORO出的)。
GOGORO拿到的9萬元(用戶買車的錢+政府補助費)已經回收車子總成本與電池。
要記住,電池的錢是你出的,GOGORO沒傻到先幫你負擔電池成本。...(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