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ManCcC wrote:>
其實我對電動車到達實用性定義前面已經說了
1. 140公斤載重能跑時速70up
2. 能夠提供2位體重過80的人乘坐(目前125大多座墊都可以)
3. 急速狀態下續航力150km
4. 維修費用同125油車,不會有車禍瞬間爆額的費用,除非整台撞爛無法拆修
5. 維修據點,基本上在市區拋錨要能隨意推到維修據點的狀況
6. 售價不能破8萬
7. 不管電池是月租還是怎樣,平均下來的錢不得超過油車.(恕刪)
小弟還以為您説的是G2……
第三點,換電站愈來愈多,150公里分三段,很多人可以接受的,又不是騎高速公路,總要休息一下喝個水。
第七點,期待愈成熟或有競爭對手,讓消費者享福利。
其他,目前使用的感覺上都可以的。尤其是一、二點,常常兩大人雙載等紅燈,綠燈起衝出車群,拉開一段不小距離。
對了G2後面會加個小饅頭,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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