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ta wrote:台電是"人民稅金"所...(恕刪) 好個"公家機關就是要服務人民"那是不是可以請公立醫院的醫師來我家幫我看病開刀? 他們很專業啊! 可是你看你找得到幾個願意?你是要別人以"非典型"的方式來幫助你, 這其中需要慎密的評估可行性還有安全性, 還有沒有法律上的風險, 不是說你的要求別人就得接受.那個人不過就是個上班族, 他欠了你什麼要被你轟成這個樣子?台灣凋民啊!
回答樓主:1. 台電是台灣唯一能買賣電的企業,你要買電你不去找台電就是違法,那我不找台電買,找誰買?答: 當然是要找台電,請沿途設立私人臨時加電站,趕緊請台電架設電線,主辦單位的錢要花很多?那是一定要的,辦活動哪有不花錢。2. 設備我們本來就有準備,本來就有打算不靠任何人也能完成。答: 既然有設備,就自己搞定。3. 我一開始就表明很樂意付款使用,需要"協助"而已,台電在變電所本來就有24小時的工程師,對接線接電本來就是專業,如果接一個Breaker都認為是大工程的話,那太說不過去。答: 辦活動缺工程師,找台電支援,這是哪們的規定,既然要付款,就自行在人力銀行請工程師,這關台電何事?4. 台電可以不賣電,那以後是不是醫院也可以拒收病人?答:台電要賣電,醫院不可以拒收病人,請趕緊提出私人加電站的計畫。5. 我的邏輯是公家單位本來就是解決人民各項需求,台電解決人民對電的需求,台電不給電,那誰來給電? 而私營企業是無形之手,盈虧自付,與公家單位相同必較是錯誤的想法。答:緊提出私人加電站的計畫,別老提台電不給電,要不然就自己發電,柴油與風力發電都不錯。6. 我說得很清楚,我認為是這位公關部員與其主管的問題,不是台電全體,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就是因為這種觀念才把台電搞得年年虧損,不會因為我今天付費充電,把台電搞得虧損。答:樓主把自己該辦好的事,推給台電,這不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7. 這位組長大可用這機會幫台電創造"親民","愛民","友善"的印象,但是卻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方式處理,當然會讓人感覺不好。答: 自己辦活動,自己搞定,不關台電任何事。8. 220V的電60A根本不算什麼,一般大一點的學校的合約用電量都是上千安的。答: 請沿途設立私人加電站,不關台電與學校任何事。
shenta wrote:8. 220V的電60A根本不算什麼,一般大一點的學校的合約用電量都是上千安的。 220V60A 已經超過家用電錶的上限了你要台電特地為了你在全台每個充電站加掛變電桶然後拉一條22mm^2 電纜線給你充電?請一個家用電錶(220V50A)的規費約一萬五你自已算算看應該付給台電多少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