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換個角度想 想賺年輕人敗新奇的錢真的別用10年只要黃金時期暴賺賺完就跑10年內賺飽就可頂讓或者搞被併購轉換類型了最後同樣手法用於不同公司再操作賺一次一勞永逸根本不用長期養台勞..還要顧及你們這些資深員工被政府調薪社會趨勢賺錢不快哪能致富?台灣勞工是底層社會能快點丟棄就丟 能用外勞壓制就壓 多爽!!致富以後快點被合併 就不用負擔台勞責任 多爽!!只要政商一家親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