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基隆人。但我覺得,新聞裡面配合的廠商,和「與Gogoro 同等級」,比起來,感覺有點落差。乾脆送可愛馬好了,反正市長就是反悔了、就是要便宜的。可愛馬便宜又有明星代言,而且很多婆婆媽媽都知道這個牌子,知名度不比Gogoro 差~~ 哈哈(我是覺得市長既然要痛,就一次痛到底,乾脆點,要送就送Gogoro。不要搞這種奇奇怪怪的操作,讓人感覺你就是送的不情不願的,印象扣分。)
其實這爭議很大~只是為官者無知目前以補助的前提給車問題是有契約條件,5年內必須每年服4小時的公益才能擁有這就延伸很多問題1.如果中途放棄去服公益,怎麼收回?還是吞了?圖利?2.既然有條件補助,代表這5年間車輛所有權誰的?就像租賃車,在合約期間都屬於租賃公司的。那5年公益未完成依合約精神屬基隆市政府所有3.這5年因為這部車造成的車禍自摔或撞人,最終誰該負責?4.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出的條件最終如果僅有1~2間報價,那也完成不了~然後再推給中央....可以預期的將來爭議會非常多這種有對價關係的"補助"最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