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667 wrote:E-moving shine 看起來比較好..另外兩台都有點兩光..冷笑不過 露天拍賣一堆更便宜的. 鋰電池也有比較便宜. 真心覺得敢買沒有通過認證和保險的鋰電產品心臟真的很強
golden888 wrote:沒大牌,很容易就不見沒大牌,也不能買保險沒大牌,車禍時很難灰 台灣慢如牛步的搞笑立法官員這部份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正視你說的是反過來的這車視同行人或腳踏車,你也知道台灣現況出車禍時,行人跟腳踏車通常是佔優的
hiroke wrote:可以補個新聞來源嗎?(恕刪) https://www.fire.taichung.gov.tw/form/index-1.asp?Parser=3,4,255,242,,,3787,241,,,7
Leonarka wrote:台灣慢如牛步的搞笑立...(恕刪) 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precinct1/home.jsp?id=28&parentpath=0,3&mcustomize=multimessages_view.jsp&dataserno=69670&t=Publicize&mserno=201801260188第 74 條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七、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或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未讓行人優先通行。八、於設置有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之人行道上,未讓行人優先通行。沒大牌的,不能騎到快車道上,台灣道路狀況複雜,有大牌的還能保強制險。
golden888 wrote:https://www(恕刪) 這些都虛的,你看過腳踏車被開單嗎? 多嗎?真正有意義的法規,就是腳踏車跟任何電動自行車都要車牌沒牌是要抓誰? 拍到要怎麼抓? 只能抓現行每個路口放一隻警察?所以現階段,這些外勞電動車在路上真的能說是橫行有些台灣人看了也想買來騎短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