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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有換來空氣乾淨嗎?

先考慮比例問題吧。

closer0616 wrote:
圖利某間大廠幾十億...(恕刪)
電動車的用料,是不是也一樣毒 ?



closer0616 wrote:
圖利某間大廠幾十億...(恕刪)

closer0616 wrote:
當然合法我遵守電車...(恕刪)

這台車有領牌嗎?
馬路的維護可是花納稅人的錢,相信您不會這樣做。
歡迎留言,只要不謾罵攻擊,留言一律五分奉上。
不如騎腳踏車 隨便都超過25KM
還不用煩惱電池哪天掛掉 又要花一大筆錢換新電池

closer0616 wrote:
我遵守電車上限25KM在騎...(恕刪)
鋒芒內斂,特立獨行
這台車電池掛掉,是誰在回收的?對岸嗎?

ecmeel wrote:
不如騎腳踏車 隨便都...(恕刪)


腳踏車正常人騎大概只有15KM/HR啦

能保持25KM/HR的 那得是平常有在練的

不過台灣電動車
不少零件都是來自中國或越南吧,尤其是電池
中國電動車
搞不好某些零件也是從台灣過去的,台灣汽機車零件還是有不少外銷中國
中鋼跟台塑每年都不知賣給中國多少鋼料跟塑料
closer0616 wrote:
當然合法

我遵守電車上限25KM在騎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遵守電車上限25KM在騎? 所以說車沒鎖限速?沒鎖就是可以騎到25KM以上?又沒掛牌?就是違法
不是自己右手控制25KM叫合法,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最大意思不用我解釋了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
,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
,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
車輛。

還有現在電動自行車也需要掛合格標章,不然一樣違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9-1 條 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粘貼審驗合格
標章後,始得行駛道路。
前項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之檢測基準、檢測方式、型式審驗、品
質一致性、申請資格、審驗合格證明書有效期限、查核及監督管理等事項
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交通部並得委託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辦理之。
http://news.tnn.tw/news.html?c=7&id=30271


另外空污最大汙染源本來就不是燃油機車,現在才知道?

有沒有變好
自己看圖吧
少在那邊感覺怎樣





closer0616 wrote:
圖利某間大廠幾十億...(恕刪)


我覺得補助困苦人家跟弱勢團體比較有意義,

C大酸狗多年,最後買了台大陸的電動自行車。
然後還繼續酸狗肉
(之前還有人酸狗肉的董事長是香港(中國)人耶!!)

這樣的毅力與時間和精神
如果用在唸書,應該是國立大學研究所或是留洋的碩博士了

如果拿來學一技之長,應該也是麵包達人,修車達人,等等專業人士
結果拿來酸狗肉電車(結果人家還越賣越好)
是否浪費太多時間
(當然我來回文也算是啦!!)


建議做點對自己有益的事啦!!
跟時代的巨輪抗衡是沒意義的事

對了之前您PO的6秒充完電的電池去哪了!
或是10分鐘充飽電的電池量產了沒

人家七月份都要換特斯拉規格的電池了
趕快跟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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