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Kuo wrote:
1、開放部分快速道路:
既然是通勤導向,目前電動機車的馬力也越來越大,部分市區的快速道路可以開放吸引通勤族使用
而且目前多數通勤族為了上快速道路,都得買更貴的黃紅牌才能上去、採購跟維護成本更高
這種成本的堆疊效應將有助於電動車的開發往更高層次的發展
也有機會看到更多媲美黃紅牌舒適性跟高速能力的大型電動機車
尤其對於需要跨縣市通勤的上班族,這種路權開放會有很大的吸引力
不實際,電動車到最後是要取代吃油機車了,那是不是最後機車都可以上快速道路了,還是等開放,然後車多了再取消,結果我想只會被罵更慘
David-Kuo wrote:
2、完全開放市區的路權給白牌電動機車:
市區速限都在40-60左右,已經部分開放白牌機車的行駛路權
如果能夠更進一步將電動白牌的行駛路權提升到跟汽車同等、將會有助於疏導車流
也會讓油車白牌不用強迫自己去考紅黃牌駕照跟忍受大型重機的停車不方便與維護成本
直接用現有牌照跟使用習慣取得相對的路權
這個應該跟電動車沒有關係,本來台灣禁行機車設計就不合乎道理
David-Kuo wrote:
3、政策性的在公營的場所提供充電設備與電動車專屬停車位:
很多地方寸土寸金、停車空間難尋、更別說設立充電站或電池交換站
但是政府的設施其實空間都非常大、例如是縣市政府,圖書館,學校,體育館、紀念館、大型公園等等
如果這些地方能夠妥善規格出停車跟充電空間,絕對有助於電動車的推廣跟使用頻率
例如現在的uBike,就是類似這樣的政府推廣才能有今日的普及性、光靠民營公司緩不濟急
這個以前就有規劃過了,只是最後花大錢變成蚊子館沒人使用,而且慢充站最後只會變成少數人的停車站,根本錯誤政策。
David-Kuo wrote:
4、結合家用綠能發電的補貼
現在政府也推廣綠能政策,其實也可以結合這些電動車用戶給予一定程度的綠電設立補貼
例如現在推廣在屋頂、頂樓、甚至大型遮雨棚建置太陽能光電系統,如果這些用戶同時使用電動或汽車
就提供更大比例的建置補貼、這種補貼會慢慢擴散出去,進而相輔相成影響用戶習慣跟建置意願
隨便拿個換新鈔的500億預算都能補貼一堆綠能發電跟電動車普及率
這個政府已經有再補助了,但是現在太陽能面積要夠大,才能有所效應,不然還是要吃電,以目前技術來看,要做到純綠電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