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ry2015 wrote:政府這次一定會強制執...(恕刪) 這種作法又是只作半套沒強制領牌納管,我想警察也不太想去抓抓錯了根本浪費大家時間應該要用閃電標章去領牌並規定1或2年後,沒上牌車開單,不合法車就開單或沒入不然路上一樣會有無牌電動車
grason00 wrote:自己組裝的電動車,...(恕刪) 我覺得騎有牌電動機車就跟一般機車一樣,沒什麼不好的電動自行車掛牌,好像不用強制險就只是違規找的到人,闖紅燈跟違規減少?而且有的電動自行車,改的很快被撞就算了,撞到人逃了很難找的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