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朕要你閉嘴,你竟到處嚷嚷,來人啊....


ukj2621004 wrote:
也謝謝tlc318大大點出,讓小弟又找到 換電車勝過自充車一大好處:電池久不用時,換電車可停租繳回。但是自充車及油車卻不行,因此有電池損壞風險
我是不知道你的久是要多久,但我有閒置了半年沒用的電池,再接上車用也沒壞掉,甚至里程也沒掉
我有三套自組的大電池,一套放了三個月,壞了。另兩套放了超過半年,沒事。

你的沒放壞,他的火燒車。這都是個例,統計上來說就是都是有可能發生的事。 GoGoRo的策略,就是不論哪個發生,都算它的責任,你不用擔心。對廣大用戶來說,免去了麻煩,代價是你要付費。而你用自己的個例,指責GoGoRo賺快錢,是“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那反過頭來,是不是不管是哪個品牌,只要是買斷的電池,一旦放壞,你都會負責陪?

至於付費應該付多少,這是簡單(其實也不簡單)的市場行為。收費太高,賣不動。太低,虧本。如果太高卻又大受歡迎,那是人有本事(參見iPhone)。眼紅就自己下場來賺啊!

閃一邊去 wrote:
...我拿同樣是規格18650的行動電源內的電池來比品質,就算等級不同,至少兩者特性是大同小異的,...(恕刪)


無知不是錯,但自己無知還到處怪別人就不對了。動力電池和容量電池是不一樣的。簡單來說就是添加的輔助成分不一樣,造成电池活性不一样。以更极端一点的航模電池为例,普通電池一般建議不要超過3C輸出,而航模電池30C電流輸出(就是可以以自身容量的"30倍"的電流輸出,例如3AH電池,可以持續輸出90A的電流)是很平常的。代價就是稍有不慎,例如充滿電放個幾天,航模電池就可能會漲氣損壞。你能因此說能30倍出力,比普通電池功率大十倍的航模電池是垃圾?

適用場合不同,裡面的細節就不同。而細節是魔鬼。

xboy200 wrote:
2/6是最後一次騎車,電量還有三格,放到2/20,然後電池就壞了?
然後車主要賠償?
...(恕刪)

2017/12/21 [最近一次換電]
2018/03/30 [電池帶去維修中心]
超過 3 個月.
其中 2018/02/20 開始一個多月才斷開電池與車輛的連結 (前2個月一直在車上接負載).
就算電池沒有真的壞掉,
他硬要收你違約金你能說什麼嗎?

bartholomew.simpson wrote:
就算電池沒有真的壞掉,
他硬要收你違約金你能說什麼嗎?...(恕刪)


電池沒壞掉我會回原廠主動送上違約金嗎?
還是原廠湞測到我超過三十天沒換電就會主動來跟我收違約金?保密條款這樣規定嗎?

longgu wrote:
而你用自己的個例,指責GoGoRo賺快錢
問一下,這裡的你是指誰?

terrywan100 wrote:
問一下,這裡的你是...(恕刪)


我也說不清。今天有點燥,一片亂鬥,見著黑影就開槍!
奇怪,我心中有個小小的疑問?

怎麼很多人都沒有想過,折舊跟殘值的問題呢?

路上開車跟人擦撞,在理賠時候,都會將折舊跟殘值算進去......假設我的汽車開了20年,當別人撞到我保險桿掉了,我都不好意思要他換全新的給我。就算換全新的,計算上也會考量折舊的來分攤比例,如果舊保險桿我要拿走,又會扣除殘值。

不信,去問你的保險公司業務,就知道了。
就算合約白紙黑字寫如果使用不當需要換全新的賠償5萬,就真的要賠償5萬?我也真的笑了....打官司,法官難道只看白紙黑字嗎?那法官也太好當了。台灣法官會看公平,正義,合理性,還有比例原則,甚至誰弱勢誰優勢做一定的比例調整好嗎。
恭瞎毀 wrote:
就算合約白紙黑字寫如...(恕刪)

你趕快去打官司啊,我們等你的好消息。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