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ychen wrote:
..…交車至今跟著車友到處騎了482km…..
......
交車後還真沒騎到公司去過... 更別提在公司換電了
...(恕刪)
真的是夜店車了。
買來趴的,不是買來工作的。
由0001來分享,說服力滿點。
花納稅錢補助這種市場定位的商品,也真的說服力滿點。
400-36=364
364x2萬=728萬的納稅錢飛了。
728萬大約是月薪三萬上班族整整工作20年不吃不喝的總合。
如果以所得稅10%來抓,那大約是三萬元月薪上班族,整整工作200年所繳的稅。
拿來騎趴,真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