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888 wrote:
電動車「霸王條款」一讀過了 管委會不得拒設充電樁!
這樣就能讓電動車更普及
路人39 wrote:
台灣管委會亂象很多, 無法可管
很少人會去用法條和管委會作對
golden888 wrote:
時代慢慢進步,過幾年連TOYOTA都賣電動車的時候,這些社區鄰居的阻力會漸漸消失。社會上不少人是盲從的,誰的聲音大就聽誰的。
hx135cb750 wrote:
你這樣說也是尤其有的社區機車停車位不是固定的
問題更多,目前我社區自充車最多只有電動自行車
電池也是住戶自行拆下坐電梯回家充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