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家一致認為台電很衰時,還是有人堅持自己的想法,真的很是無知又自我到一個極限..
我也浪費時間來回一下,堅持不放棄可以治療的機會..
220v60A這種電力規格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但沒特別設立,一般點怎麼可能會有.
敝公司也是大型重電公司,要拉這種電也要從機房拉出,不小心把電力系統拉到壓降或整個shutdown,所產生的損失可不是鬧著玩的,要是出工安意外,會有人要下台負責.
要是說拉個電不會拉??那還不簡單,只是要避免非常規作業.
再著台電要用什麼依據要您收款??有門牌號碼嗎?有合約嗎?如何計量?如何會計作帳??
台電要賣妳電也要依法有據,不是隨便裝個電表就向您收錢,放自已口袋.
樓主歷練還要多加強,而不是指責別人.
社會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有....看了真的很冒汗..
就跟漏尿哥一樣冒汗..
shenta wrote:
這不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嗎?
(恕刪)
都跟你說了,公務員做事都講計劃和預算,一切要合法...
不知道你多久之前和台電申請,如果你一兩年前就提出,還獲得經濟部的支持,經濟部承辦員行文台電公司,自然就有公務員和你協商計劃,編列預算,送台電董事長批准,送審計部核算,送立法院核準,國庫撥款,台電工程設計,統一發包中心公告招標,工程發包,營造監工,驗收...請大官記者和你到場...剪彩啟用...夯不啷噹搞個兩三年...一切合法,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都這樣幹,時間應該差不多,阿共他們也是這樣幹,如果你認識中南海高層也許會快一點。
如果大家都順著你的意...狀況假如...今天你去台電找承辦員說服了他一個月內搞定所有你的需求,他去找處長拍桌子要錢,那個處長被嚇到,只好挪出公務車油料費或緊急預備金為你搞設備完成你的電動車環島,還特別凹廠商加班生產調料...此後該單位費用捉襟見肘,該派車出勤沒油,設備被颱風吹壞了沒錢修...但你環島後可能發現了商機做起電動車生意大發利市,當時因為台電預算不足無法出勤維修被影響的私人單位不爽跑到監察院或找了立委告狀...幫你的一干公務員因為沒有依法行政,在加一條圖利廠商罪,退休金可能沒了,還會被丟進大牢...
人家公務員真無辜,依法行政還被貫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帽子,時代變了,這種公務員少了,人家"依法行政"只是你的要求人家沒法源沒預算可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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