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政府一台燃油機車抽稅3萬完全補貼電動機車3萬一台燃油車養一台電動車這樣就可以全面消滅燃油機車了燃油機車真的好吵............又臭....陸客來台都被燃油機車嚇到....(原來台灣這麼落後喔!)
因為買了高檔碳纖維車架腳踏自行車或是廉價的鋼管車架自行車自己想改裝什麼的,都可以車子完全就是屬於車主的但是買了GOGORO,現在車價和一般油車差不多沒錯,但是電池是別人的,車價卻跟油車差不多?車主不具備電池的擁有權,只有租用權被迫接受比一般油車高的費用就算一個月只騎10km也是那些錢若月租費能有更多選擇更人性化會比較好又或是有"買斷"家用充電器是最好!
tan5564 wrote:太多歪樓了-思考方...(恕刪) 車子價位可以接受GGR2~~討厭的是""月租""收費方式~改成電池交換收費比較合理電池續航力~二顆電池號稱可跑110公里卻要時速40公里以下超過時速大概只能跑6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