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gleeagle wrote:從本樓網友的主流觀...(恕刪) 难道回到原始社會, 政府/警察都是多餘的, 出事了看誰力氣大朋友多, 能者為王!本來需要照顧的就是弱勢群體, 你現在身強體壯自然覺得這些都多餘. 等那天你有需要了再回頭看吧.
longgu wrote:本來需要照顧的就是弱勢群體, 你現在身強體壯自然覺得這些都多餘. 等那天你有需要了再回頭看吧. 絕對同意滿街停車場,不會開車三寶都相對弱勢至於樓樓上說的勇腳....先期待裝甲車吧!車門攻擊馬上變跛腳....
f523310 wrote:那騎公路車隨便踩都...(恕刪) 先了解電動自行車的規範在來比較會比較好目前 電動自行車:無腳踏板,需啟動電源才能行走的小型馬力電動機車。必須經型式審驗合格,粘貼帶有紅色閃電合格標章後,才可以行駛道路。有全電動模式,時速低於25公里、車重40公斤以下(不包含電池重量),的兩輪電動自行車,免牌照、免行照、免駕照,必須通過審核認證並貼合格標籤才可上路。未來 此規格的電動自行車未來將立法需牌照、行照、輕型駕照 載安全帽若無法可管讓業者自行改裝超過時速25公里以上 有可能可改到時速破50公里在剎車系統未改的情況下電池重3~5公斤加車重40公斤的電動自行車撞到會怎樣公路車是10公斤以下跟40公斤的電動自行車那種較危險有腳踏板的是電動輔助自行車不再此規範內
小弟認為,本來就該管管...不然常常在路上看到無視交通規則電動機車與自行車....害人不淺呀...(常常看見行人都停下來等紅綠燈,可是電動機車跟自行車騎士,「看都沒看」依然直直往前衝....)真要命...
今天的新聞 陸客騎電動車 雙載撞山壁1死https://tw.news.yahoo.com/%E9%99%B8%E5%AE%A2%E9%A8%8E%E9%9B%BB%E5%8B%95%E8%BB%8A-%E9%9B%99%E8%BC%89%E6%92%9E%E5%B1%B1%E5%A3%811%E6%AD%BB-215007910.html奇犘新聞連結因無法可管 無法強制要載安全帽且因不需行照駕照無掛牌也不能保強制險今天若有人騎電動自行車撞到你或你家人又得不到賠償也無法可罰你作何感想先看清楚政府要立什麼法管什麼車不要什麼都要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