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g1029 wrote:那我想到一個問題.....(恕刪) 合約寫得很明白,有電池使用豁免條款...一般使用損壞,車禍,失竊,甚至不小心摔到睿能都不會向你要賠償上次火燒車的, 睿能也自己吞了另外合約寫得很明白, 車主有每30天至少換一次電池的義務,其實一般而言超過一些時間都不會有事事主卻直接挑戰3個月...合約寫的3倍時間
ilg1029 wrote:那我想到一個問題.....(恕刪) 你有免責條款知道嗎?你在規定的時間 換電池,電池怎麼了 都不關你事除非你真的拿它來洩憤超出時間更換 違反使用條約都可以大作文章了你覺得 你會是吃素的嗎?
echochio wrote:活到2百歲這是有可能...(恕刪) 理論大家都很強啦老師說 大膽假設 小心求證所以 在市場上還沒有出現之前 不能用理論來當事實就坐等 第一顆 不怕放的電動機車電池 何時誕生
ilg1029 wrote:感謝大家熱情釋疑XD...(恕刪) 你29天去換電池 基本上不會有你的事下一個車主換到這顆電池 然後也在30天內回去換電池電池怎麼了也不關他的事你的29天 回去交換的時候 那顆電池就歸0了下一個換到那顆電池的人 也是從0天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