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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遇到gogoro跟汽車擦撞

Gflower1228 wrote:
原來現在馬路上停紅燈...(恕刪)

明明普通車禍可以變成停內線要全力左左轉,等紅綠燈被後頭撞要3成責

七七三 wrote:
明明普通車禍可以變成停內線要全力左左轉,等紅綠燈被後頭撞要3成責^++^
(恕刪)


內心戲演不完,你說對不對
兄台大概不住台北市 市民大道無所謂的禁行機車道

mrlin1111 wrote:
停在內線 大部分都...(恕刪)
原來停紅燈一定要停在紅路燈旁 不然不算數喔
市民大道的車流量向來令小弟敬而遠之

hot635241 wrote:
第一頁有紅綠燈嗎?
你越講我越覺得詭異。
各位以鍵盤法官為志向的同志們要敬業一些喔。
電動車沒有聲音 我有深刻的體驗
之前在停車場有個女生在牽車 我看了他一下
誰知下一秒 我就被撞了
重點!!
車上沒人!!
車上沒人!!
車上沒人!!

車主不知道自己有發動~結果牽車誤觸油門
車就飛向小弟我了-.- 我跟本沒聽到車子過來的聲音
還好沒事,小小擦撞,不然怎麼GG的都不知道
結束了第一次被無人車追撞的經驗

Gflower1228 wrote:
原來停紅燈一定要停在紅路燈旁 不然不算數喔
市民大道的車流量向來令小弟敬而遠之(恕刪)


法官,我可沒說不算數唷,我只是提出疑問唷,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如此判決,果然貽笑大方。
hot635241 wrote:
我是看電動機車的事...(恕刪)


雖然個人來說不是很喜歡 GoGoro.... 但就事論事來說 他始終是台機車

行駛在路上 就是會有意外的發生 因為使用者終究是 [ 人 ]

沒必要特別拿放大鏡去批判這部分的問題

只不過因為使用者少 所以出意外的時候

會被人特別注意一樣 嗯 就像大型重機一樣

出事情就會被特別關注 以上 總結
hot635241 wrote:
第一頁有紅綠燈嗎?你...(恕刪)


你的話比較詭異,照片左轉就上安全島了,而且去推測駕駛的想法目的是什麼?
車主都說肇事者認錯要全賠償了
本官向來悲天憫人
念在你想像力豐富
判你市民大道走九遍! 退堂!

hot635241 wrote:
法官,我可沒說不算...(恕刪)
ddcatt wrote:
為什麼不看樣本更大的機車事故率?
要去看電動機車的?
GGR本來就與一般機車無異。
反倒是傳統電動機車其實活動半徑、速度、用途,
更接近腳踏車或電動腳踏車。
這樣比本來就失真。


GGR本來就與一般機車無異?
GGR速度能破百?
GGR更接近腳踏車?

拜託,要護航也不是這樣的
緑茶、麦茶、ウーロン茶、でもやっぱり〜あきち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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