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reco wrote: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自11月1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需掛牌才能上路,且年滿14歲才能騎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違規可罰1,200到3,600元。 滿懷疑這明年兩年緩衝到,真的會抓沒掛牌的?然後最近還看到不少三輪電動車在跑,不是老人代步車那種,是外型類似機車的(有一點像普通機車改殘障機車那樣),網路搜尋一下還不少廠商出這種,多個輪子還剛好規避微型電動二輪車要掛牌?
nireco wrote: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自11月1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需掛牌才能上路,且年滿14歲才能騎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違規可罰1,200到3,600元。 這規定是合理的,代步的工具,速度沒必要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