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車體輕又沒有龍頭鎖,在找不到停車位的同時,當然成爲最好的選擇,科技的進步比不過人心的墮落,希望租用者停車時有拍照或者在條子伯伯來之前就被借走,不然600元夠坐計程車了。 回復其他網友個人經驗 停了兩天才被移車然後被開單,還是算在上一位租用者頭上
pboy wrote:因為車體輕又沒有龍頭(恕刪) 這台車流動率蠻高的,應該沒什麼好擔心的,我曾經停好不到十分鐘就被另一個人借走了當然如果該類事件增多,肯定是有人針對該牌故意移車,官方自然會去調監視器,或是從車上感應得知還車後是否車子有二次移動敢做租車生意自然會有一套流程抓出故意搗蛋的,你就別替他們操心了
moacetyl wrote:這台車流動率蠻高的,(恕刪) 今天在河濱公園內也看到一台亂停的而且是停在公佈欄的地圖旁邊明天在去看他還在不在-------------------------------12/22 下午 車已經不再囉~~
moacetyl wrote:這台車流動率蠻高的,(恕刪) 這就是跟客服反應的結果:親愛的用戶,您好:感謝您使用 GoShare 服務。經查詢您於2019,10,22 07:04使用 GoShare 服務(車牌號碼為EWA-9321),由於您的車輛歸還停放位置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之規定,屬於違規停車而遭舉發,您需要繳納的項目如下:代繳罰單費:新台幣 600元整為避免影響您的租借資格,請您於即日期13天內前進行繳納。請直接點擊該連結進行付款。付款連結:https://link-pay.tappaysdk.com/qMeI-31lZspe(睿能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喬睿科技 TapPay 金流交易系統,消費者刷卡時直接在銀行端系統中交易,睿能股份有限公司不會留下您的信用卡資料,以保障您的權益,資料傳遞過程採用嚴密的 SSL 2048 加密技術保護,請您放心。)繳款完成後,請您協助回覆 Mail 提供您的繳款時間,以利相關承辦專員核對帳款。感謝您對 GoShare 的支持。敬祝 順心
pboy wrote:這就是跟客服反應的結(恕刪) 兩天還在原地? 那邊多偏僻? 我這區域一直在變動所以這是你的友人停好車之後沒拍照被移車?看來SOP是先寄通知給你友人,繳了那就是認了(這邊跟我的原先猜想不一樣,不過這樣似乎比較合乎出租業者的流程)但不繳他能拿你怎樣? 上法院,那就看誰證據比較多,強調自己還車之後(有時間紀錄),車子可能被移動,跟你無關嘍(如果官方有有偷偷內建移動紀錄裝置,就會拿出來,沒有的話他會去調監視器,只要你友人真的沒說謊怕什麼)這類事情一多,官方自然會想辦法解決,如果我沒責任,直接回復我有停好,就不鳥他了,舉證責任在對方,兩天之內能發生多少事情,最好可以這樣直接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