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服務,我像就跟台北的WEMO一樣,車不夠多,找不到車..這只能等未來使用率高了業者才有錢買更多新車。畢竟GoShare是第一次上線,沒人能保證他的後台控管能力,不過如果他們不想砸壞gogoro的招牌,我想應該會很努力維持品牌。
共享電動機車是個好主意,但是.............為什麼不是先推行共享電動自行車呢?電動自行車的客層比較廣(學生、國外觀光客.....),不用強制戴安全帽(雖然GoShare有提供安全帽,但有點不衛生),也很適合大眾運輸間的轉運工具。再者,有機車的朋友已經很多,平常已經在騎機車的人應該不會去租用共享電動機車,而平時不騎車的人,勢必也有平常在使用的工具,可能是捷運、公車或自用車,用到共享機車的機會應該也不多。台灣的夏天很熱,騎UBike總是滿身汗,如果以UBike成功模式為基礎,進階發展電動共享自行車,成功機會一定不少。個人預測,共享電動機車.........最後還是會失敗
qiuziwei wrote:別...拜託別推共享...(恕刪) 我是想說如果電動自行車要駕照掛專用牌照有法可管,應該還好啦,電自成本較低有可能大量供應,佔用場地大小跟現有ubike類似,很多通勤者只需要低速度幾公里工具去銜接大眾運輸,又不想熱天運動,現在看看地圖,感覺不到有如業者所說的上千台電機供貨。也許業者還在觀望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