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買電動機車的最大因素是幾年之後電池衰退,經濟部可聯合環保署補助款買下交換站上的所有的電池,預估經費2億元,再以0月租費租給車主,當然以后沒補助金額,是可收取少許月租費的,估計200元。而交換站是民間業者投資興建,收取每次交換費用30元(預沽)車主也可在家充電,不花交換費。
交換電池是未來的能源載體,汽車以後也能用,只能是公家所有,不能單獨屬于任何一家公司的。現今吃到飽方案有違常理。
這樣做有利於電動車的推廣,如果有業者不配合公版電池,那就只能自己賣車和電池,環保署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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