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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設置補助作業昨天出爈了

交流充電、直流充電、電池交換系統都可以申請,補助原則裡︰設置與能源補充設施一致數量之停車位,若設置抽取式電池組之充電專區,並以車電分離方式進行充電時,則免除設置停車位。


https://www.lev.org.tw/subsidy/Download.aspx
2018-03-29 16:45 發佈
所以不用公規???

只要有設置就可申請,算是通通有獎,對吧

被別樓神人猜中了,讓市場決定,過幾年再定公規不遲
之前只有一家參賽被說圖利廠商
這樣這樣修正...
希望能有基本銷售量的設定
不然賣不到幾台車的補助它幹嘛
過幾年再訂?年底選舉一關,總統選舉又一關,到時候又來幾次紫爆,馬上少50萬票,起碼也要有點作為,緩和一下
ROYALALL wrote:
所以不用公規???只...(恕刪)
這規定和公規無關
這是103年來就持續進行的補助計畫
樓主列的項目主要是說
充電設備需要配置相符的機車格數量
比如大樓停車場有設置一組兩插座的充電設施,就要提供兩個停車格給它專用
但是換電設備就不用提供停車格
所以在路邊店面等處設置換電站都是符合補助規定的
這應該充電換電通通有獎沒錯了

設下每案最多30w 補助不超過50% 的限制
也就是每個點用60w設置是最佳配置

gogoro每個交換站站體是30萬, 電池成本是一顆2萬5
估計3站體跟2站體的擴充會更多了

其實開放自由申請也可以,主要是費用審核嚴不嚴,不要表面上補助一半,廠商出一半,寶際上以少報多,10萬報40萬,廠商不用出錢,還淨賺1倍,那就會生出很多沒效益的充電站。

oll wrote:
這規定和公規無關這...(恕刪)

原本公規應該是要配合這個補助的,不然政府也沒其它手段推公規,只是有爭議就不了了之了。
失望~政府礙於總總因素無法做最正確的選擇!
希望真實合理建站費用,一定要確實審核且公開透明。
畢竟不是每家企業都像GOGORO一樣佛心

感恩GOGORO!!讚嘆GOGORO!!!

cbeck wrote:
其實開放自由申請也可以,主要是費用審核嚴不嚴,不要表面上補助一半,廠商出一半,寶際上以少報多,10萬報40萬,廠商不用出錢,還淨賺1倍,那就會生出很多沒效益的充電站。
設一個插頭都不用一萬塊,補助30萬,目前只有換電站,與未來光陽要推的充換電箱比較有機會拿到全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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