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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一定要比汽油車便宜才值得購買使用嗎?

看了很多批評gogoro的言論,非常著墨在車子價錢上,著墨在每公里的費用,但真的只能這樣看嗎?如果完全從經濟上的話選機車的話,馬路上應該只有金旺,就跟越南一樣,完全從攝取蛋白質營養的角度來看的話,人類只該吃麵包蟲跟蠶蛹,花錢吃其他獸魚肉的都是盲目地愚蠢的盤子。電動車的寧靜無震動舒適不是油車花錢可以換來的,話說一直喊要買斷電池自己充電的人,現在市面上的電動車不就是這樣子了,你們真的有去買去騎嗎?
結論就是,好車從來就不會賤賣到,不分油或電,gogoro已經是目前電動車的一時之選,或也可問抨擊的人究竟想要的是什麼樣的電動車?
真的要便宜就是市面輪轂馬達電動車去改動力配自組電池或工作室組裝的電池了,去騎吧,到時候自有其他的成本會浮現出來呵呵

好好的去為社會創造產值,賺錢來買自己喜歡的車吧,不要整天抹殺其他人的努力。一個看不慣的老電動車玩家留
2015-10-05 0:4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電動車 汽油車
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

自滿者人損之,
自謙者人益之,
是天道之常.
我個人認為,目前不論是傳統的自充或Gogoro的換電系統,都不是完美的解決之道。自充,始終就是卡在充電時間過長這一點,而Gogoro的換電,雖然是不錯的概念,但也因為缺乏彈性的高額月租以及里程的限制令人卻步。兩者單獨推,我覺得都很難普及。


要讓電動車能與油車競爭,勢必要有其他的方案。比方說,油電混合,或是自充換電混合,才能讓電動車成為比較成熟的交通工具,而不是綁手綁腳的玩具。


我能理解Gogoro為何不太願意開放換電與自充並行,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會好好遵守充電的規則,可以想像會有很多車主疏於照顧電池,快掛了的時候就拿去換電站換兩顆新的回來,這會大幅增加Gogoro的維護成本,顯然行不通。那出一個只能自充不能換電的方案呢?又跟傳統的電動車沒有區別,也是不行。


說到這,好像都不行,那該怎麼辦?我有個想法,如果,Gogoro再出一款車,或是用現有系統去增加,本身就自帶可拆下充電或隨車充的電池,車主買斷,電池造型與現行的兩顆長方型不同,不能交換,壞了就是車主自己掏錢再買。同時,車上也保留目前交換電池的插槽系統,當車主需要時,可以臨時以單次租用的方式使用,像uBike一樣,用悠遊卡或其他,預先加入會員,兩顆電池可跑個80km,換一次收費100,我認為算是合理,連電池汰換的成本也攤提進去了。


我覺得這樣比較趨近於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像我這種對車子依賴度很低的,就用自充,愛騎就騎,不騎也不會被月租綁著,壞了就是自己再買一顆。而當我要跑稍微遠的距離時,就去換電站租兩顆來"增程",這樣是不是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了?
台灣油太便宜

燃料稅繳假的(空污當然也喊假的)

我是認為沒差別


若是放在其他國家, 加油的錢也算著空污稅加進去來算的話

電動車當然有它存在的地方
Abcdefg978 wrote:
(恕刪)我有個想法,如果,Gogoro再出一款車,或是用現有系統去增加,本身就自帶可拆下充電或隨車充的電池,車主買斷,電池造型與現行的兩顆長方型不同,不能交換,壞了就是車主自己掏錢再買。同時,車上也保留目前交換電池的插槽系統,當車主需要時,可以臨時以單次租用的方式使用,像uBike一樣,用悠遊卡或其他,預先加入會員,兩顆電池可跑個80km,換一次收費100,我認為算是合理,連電池汰換的成本也攤提進去了。

不錯的想法,確實是一種折衷的方式
但是有個問題就是如果此類車主用100元租了一組電池
之後騎回家就把電池放在家裡閒置擺著,懶得拿回去充電站還
平常繼續使用自己買斷的電池
那等於是這組租用的電池完全浪費了 (甚至因過放電造成損壞)
要避免這種情況勢必得限制租用的時間,但應該限制多久?電力沒用完能否退錢?
客戶怎樣都懶得拿回去還怎麼辦呢? 派人去收成本絕對高過100元吧

且要是電池如果遺失或惡意破壞損毀費用該如何追回? (租用前先收高額的押金?)
現行租賃制度還可以停止租約來懲罰/限制車主,讓車主無法繼續騎車
但如果車主有自己買斷可充電的電池,怎樣都不賠錢要怎麼辦呢?

若真的用這種方式來做的話,Gogoro勢必得養不少人力去"追電池"
且應該會產生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tadashi wrote:
不錯的想法,確實是...(恕刪)

我想,或許這電池租賃可以比照一般汽機車的租賃模式,以天數算,限制單日最高里程,比方說,一天100~200元(可自選不同方案),更換次數不得超過5次,且單日合計不得超過250km。當然,或許必須限制租借及最後歸還必須透過Gogoro門市,並且需簽本票。

因為這種汽機車租賃已經行之有年,大眾接受度高,只要遊戲規則訂清楚,我認為這也是個方向,至於遇到有人逾期不還,就是每遲一天多繳一筆罰金,遲越多天,罰金比例越加重,第一天罰150,第二天罰150+200,第三天罰150+200+250⋯⋯
lunarwhisper wrote:
看了很多批評gogo...(恕刪)


汽車來說,油電車價都高於汽油車,但每公里耗費燃料費用會低於油車,慢慢把原始價差補回。

但GGR原始車價貴就算了,每公里的燃料費用還比油車高,等於騎得越多,整體價差會越來越大!
Abcdefg978 wrote:
tadashi wr...(恕刪)


等下會有人跟你說罰金不合理,我才行駛幾公里根本不划算,無論什麼方案都有缺點,gogoro都折現都還會有酸這沒什麼降價,gogoro還是好好經營現有客群就好。
七七三 wrote:
等下會有人跟你說罰...(恕刪)

這點我倒是認為沒有什麼好爭的,因為現行的汽機車租賃制度就是這樣,超過時間未歸還,就是往上累加,而為何我說每多遲還一天,罰金必需增加,就是為了避免有人電池用乾了還撐著不還不充,導致電池損壞,越遲還罰越多,總是可以讓人緊張的嘛,或許再加一條,有遲還的不良紀錄滿三次者,列入終身不得換電名單中,這樣子總會怕了吧我想。

Abcdefg978 wrote:
有遲還的不良紀錄滿三次者,列入終身不得換電名單中,這樣子總會怕了吧我想。

單純針對這點回覆:
如果消費者擁有其他途徑購買或租用電池,該公司才有可能增設這種限制。
不然消費者購買一輛電池規格為一間公司獨佔的產品時,該公司卻因此不再提供服務。
如果該公司未對消費者購車之損失有所補償,上法院應該會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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