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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政府補助gogoro,就是在「劫貧濟富」!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12771
撰文者 楊少強

gogoro電動機車的問世引起諸多討論。以下將要回答三個問題:一是gogoro到底有多貴?二是gogoro的「貴」,誰得好處?誰付代價?三是這代價付的是否值得?

不少輿論質疑12.8萬的定價太貴,業者爭辯說,消費者購車可享政府補助一至兩萬元(暫不考慮其他細項補助),因此消費者實際負擔只有10.8萬元而已。

這種說法是錯的。因為政府補助不會憑空出現,其來源乃是稅收。政府補助的本質,無非是從甲、乙、丙身上抽稅,送給丁去買電動機車。從個別的電動機車買主,也就是從丁的角度看,他負擔的只有10.8萬元,但整個社會為這輛電動機車所付的代價,仍然是12.8萬元,因為中間有兩萬元是別人幫丁付的。

如果沒有政府補助,消費者就要自己出錢,但他們不可能出到12.8萬元。因為若消費者願意出這個價,不用政府補助,他們早就買了。正因為消費者不願負擔此價,政府才要補助。既然在沒有補助下,消費者的出價,將低於業者定的12.8萬元,業者就須降價求售,因此電動機車反而會更便宜。

引申的結論是:政府補助的結果,不是讓商品變便宜,而是變更貴,就如政府補貼電價,表面上人們用電較便宜,但該補貼是由稅收支應,整個社會用電的代價反而比沒補貼時更貴。

其次,既然政府補助讓電動機車變貴,那麼是誰享受到好處?答案是業者。經濟學推論顯示:補貼的絕大部份不是流向消費者,而是落在業者手上。

這是因為業者的生產資源,不管是工人廠房、機器設備,都是為生產這電動機車而專門打造的。當電動機車價格上升,使生產電動機車更有利可圖時,即使外圍人士想進場分一杯羹,他們也很難一夕間就籌備好相關資源投入生產。這時早在圈內生產電動機車的業者,就可獨享這產品價格上升的好處。

用經濟學的術語說:若供給彈性越小-即產品供應量對價格的敏感度越低,該產品生產者享受的補貼好處會越大。

電動機車價格的上升,是來自政府補貼,真正享受到補貼好處的是生產者,而政府補貼又來自稅收。因此最後的結果,就是所有納稅人出錢,來贊助這些電動機車業者的荷包。這些電動機車業的大股東,不乏物流業的富豪,或是手機業的富婆,用納稅人的錢來補貼這些富豪富婆,就是在劫貧濟富。

或許有人爭辯說,就算補貼好處被業者獨享,但若能帶動起電動機車產業,仍是美事一件。這種說法忽略了機會成本。稅收若不用來補貼電動機車,就可用來造橋鋪路、濟弱扶傾,不然也可退還給納稅人,讓他們用這筆錢,去滿足食衣住行育樂所需。如今這些稅收用來補貼電動機車,電動機車是發展起來了,但原本那些橋樑道路等替代選擇,卻就此消失了。

犧牲這些去換得電動機車的興起,對社會來說是否值得?經濟學提供的答案是:用政府補貼去扶植特定產業,社會財富必定下降。因為一般人本來不會去買電動機車的,他們的最優選擇,是用手上的錢去買別的東西。如今政府卻拿走他們的錢,強迫他們去買電動機車,這一定比他們可自主選擇時更糟。

最後,有些專家預言gogoro將會成功。但這個產業若要靠補貼才能發展,沒有補貼就垮台,這能稱為成功嗎?過去所謂「四大慘業」不都是這樣的模式?如今還有些專家-甚至不乏大牌經濟學家,為這種建立在納稅人「不樂之捐」基礎上的產業叫好。若他們覺得這個產業真有前途,他們可以花自己的錢去投資,或是向大眾募款樂捐,為何要強迫別人出錢?鼓吹政府補貼電動機車,不管套上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不管由哪個赫赫有名的專家鼓吹,說穿了都只是在「損人利己」而已。
2015-06-30 15:23 發佈
tt13 wrote:
我也同意政府不該花...(恕刪)


如果能進口小牛,那小牛扣除補助金後會在一萬以下
使用空汙基金補助,就是要對空汙改善才有意義,該淘汰的是老舊檢驗不合格的機車
而不是現在的高價且不須淘汰舊車的精品機車

GOGORO也許不貴,但是在台灣電動車市場是最貴的
""GOGOGO條款""如果是假的,請找記者~~謝謝~~~~
政府真的不應該再補助電動機車了
補助是好意
但是在台灣卻是不可行

哪一家不是把補助的價錢往自己的車價上堆

除了GOGORO
其實七、八萬的電動機車也很多
七、八萬的電動車不貴嗎??
(只是GOGORO更上一層XD)

連充電站的建置也有30萬的補助
是不是設在機車行的插座型的充電站也可以領30萬補助??


政府電動車補助不是只補Gogo肉, 這應該沒有疑義了吧??

我猜政府設計補助時沒料到有人會來一台10幾萬這一招,更不可能幫他想到市場將來接不接受,所以還沒有去想到補助設定車價上限這個部分。現在最好是補助都取消(本來就不是全面補助),讓電動機車廠商自己去找消費者可以接受的辦法。 就算要補助,也應該把車價高於平均機車售價很多的車款排除吧! 過高的售價代表無法普及,無法普及就對凈化空氣幾乎沒有幫助, 完全浪費補助款。
政府不應該花錢在補助特定廠商
應該花錢在主導產業方向

例如電動車產業,政府應該花錢在建立標準的電池規格,官方充電站設置。
並且訂立私人充電站的安全規範與條件
讓生產電動車廠商可以依據政府的規範發展電動車,讓有意願的企業投入建制充電站
這樣民眾才會有多樣性的電動車可以選擇,廠商也不用花大錢又要建立充電站又要開發電動機車

我相信gogoro背後隱藏的成本很大一部分是在充電站設置與電池維護管理
但是政府的錯誤政策讓企業必須(可以獨占?)將機車電池與充電站一把抓
這樣的補助一點意義都沒有
這是個邪惡的地方, 充斥著資本主義的邪惡因子 還違背了中國人(現在要講台灣人) 的勤儉美德, 惡魔啊 ..
cdx wrote:
如果能進口小牛,那...(恕刪)


那兄台你應該去選立法委員,這不是 Gogoro 這產品的責任,

第一:
小牛真進口,抽不抽關稅? 抽幾%
抽低了,到時有沒有獨厚小牛這公司的疑慮?

第二:
小牛一般版本,甚至運動版,根本連一般機車的邊都碰不上,在台灣普遍騎乘習慣都在 60,70公里的時速,馬路大有人在,你有種上班時間去大漢橋騎40km/h 看看

第三:
小牛真進口,代理啇賺不賺? 維修,保固誰負責,

第四:
小牛可以補助,Gogoro 補助就叫劫貧濟富?

第五:
電動車百百家,誰叫你非得 Gogoro,非得小牛?

大家會一直談 Gogoro ,不就是因為他真的有一般機車的性能嗎? 那這種東西,二萬塊做的起來嗎? ,你要叫馬達供應商每個員工都領 15k 就是了?

最後,補助是政客自己拿來做政績做人情,一間 Gogoro 沒偉大到淘空台灣,劫貧濟富

謝謝指教,
Stonerolling wrote:
政府電動車補助不是...(恕刪)


補助至少要淘汰舊車,但買GOGORO好像不需要淘汰舊車,爬文印象是~台北市要淘汰舊的二行程才有1萬元地方補助金
新北市無數量上限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503300176-1.aspx

新北市副市長陳伸賢表示,未來新北市將在市有地上設立80座充電站,在公有停車場也將設立專用停車位,每輛電動機車補助新台幣1萬元,數量也無上限限制。

tt13 wrote:
那兄台你應該去選立...(恕刪)


文章轉貼的,你去跟作者抱怨他亂寫,謝謝
我只是想分享一下,多面向大家思考一下

cdx wrote:
http://www...(恕刪)


關於這一點我早就講過了,

補助的來源是全國納稅人,政府所謂的補助...就是拿你我的錢去補助gogoro鎖定的高端消費族群,

12萬8本來就不是所謂的「推廣價」,又哪來補助的需求??

所以我一直講「顧顧路」的銷售策略一直處在痲瘋狀態。

小牛若進口零件來台組裝,就跟現在市面上一大堆公版CUXI電自一樣了,車價約2.5萬-3.8萬,消費者只能領到3000元的環保署補助而已,不要天真的想領兩萬,光是TES電動機車所規定的幾大元件非國產就不會過關了,版上有一堆人說要買,也要有人去辦進口啊。

這隻牛再怎麼賣,都是電自價格,電自補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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