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斗有1.2~1.8米的,另外也有全封閉車廂款。
如果電機時速在25KM以下,在台灣能上路嗎?
目前買對岸電動車要怎麼樣才能合法使用,
請有經驗的網友指導分享一下,謝謝。
自行車或是電動自行車也是一樣,通關時非常敏感,整車快遞過海關時很可能會被扣住。
我這兩天剛好訂了三台自行車,請賣家將輪胎、座墊、座管、鏈條、踏板、把手、立管都拆下分裝成一個包裹,
車架、大盤、曲柄另外裝一個包裹,以自行車零件內容運進來。
因為賣家剛好就是生產廠家,很熱心的配合。
kc105 wrote:
還有自己改裝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應該也不合法吧
合法!
動力未達0.5匹馬力的〝二輪〞車輛,騎乘速度25公里﹝還是20公里,忘記了。﹞,
不必檢驗或掛牌,並可行駛於道路最外側或規定區域。
目前的標章只不過是經過檢驗,所以政府有補助而已。
基本上引擎自行車是30cc以內,電動自行車則是350w以內動力均屬合法,
但是行駛速度都必須控制於法規內,不得超速。
歐洲是電動自行車或引擎自行車標準最寬鬆的地區,美國依各州規定而有不同,
日本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得超過18公里﹝還是20公里,忘記了!﹞,不得為全電動設計,
而且必須是輔助型,輔助的動力比還有嚴格規定。
時代不同了,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機車都應該要放寬規定才對。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