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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案免罰 行車紀錄器「鐵證」失靈

翻案免罰 行車紀錄器「鐵證」失靈

桃園彭姓婦人駕車經中山高湖口路段,一名駕駛人認為她搶先三分鐘行駛路肩,便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彭婦不服,質疑影像時間準確性,提行政訴訟。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行車紀錄器時間是否精準,確實有疑,國家要處罰違規者,須有明確證據,撤銷了對彭婦的四千元罰單

=> 行車紀錄器如果是使用 GPS的時間
那可算準嗎??


2014-01-27 16:12 發佈

taiwan2008 wrote:
翻案免罰 行車紀錄器...(恕刪)


法律法條是看“人”解釋的
連強姦犯沒中出都可以判歪
這種判決沒啥稀奇的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taiwan2008 wrote:
翻案免罰 行車紀錄器...(恕刪)

如果能舉證GPS時間很精準的話
應該會開罰
行車記錄器是無辜的,用行車記錄器來檢舉賺獎金的心態比較可議。





你不知道私拍都還要放一張報紙,或背景有台灣的電視節目佐證嗎?
我覺得判決很合理啊~~
錄下來的時間本來就不能是行車紀錄器上印的時間
最好是路邊or天橋下的時間 來佐證

因為影片上的字太容易做假了,隨便拿windows內建的Movie Maker都能做出來

舉例:如果有人在某一路口架設了三台錄影機,錄到你三個不同視角的違規
再上字幕換不同時間,所以能罰你三次?? 這合理嗎?
從事法律事務的經驗,重點應該是“三分鐘”,這確實有爭議!就如同速限100,開罰110!

tcgpolice wrote:
重點應該是“三分鐘”,...(恕刪)


太短本來就是會有爭議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479680
看之前這篇~ 總共有幾千人在那路段被檢舉
可能本來那台車行車紀錄器時間就不準
我也記得我都有看到翻牌才走路肩阿~ 也是被拍
寫信給國道申訴 國道警察根本不鳥你
明明就沒有切確時間證據
反正一切依他們自己的法行事~
鬧上法院才有機會

只是我沒時間去為了這點小錢翻案~ 幾千人有可能都是冤案
只是沒人有那時間去歡而已
翻了也不會有任何公務員因此受罰


就當作公益吧
用路人交通檢舉是沒獎金(受案單位處理,也是沒有獎金),這種純是正義客或是維護交通安全義工

有空 可上網看各縣市交通隊檢舉規則,要附的資料是要很詳細與正確,舉發的案才能成立(但不用附存款帳號,因為沒有舉發獎金)

不要在聽信網路謠言,什麼交通檢舉有獎金

只有,檢舉亂丟垃圾 '走私 '貪污' 逃稅'賄選等才有獎金的!!
風帶走了一切 帶走快樂也帶走痛苦。 從此我的世界 唯讀風陪伴。 沒有歡笑 也沒有悲傷。
我教大家一個方式很簡單....
只要行車紀錄器都有錄音功能就可以.聽廣播就可以幾點幾分內容沒辦法造假.我都聽警廣...法官總不會說廣播時間有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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