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案免罰 行車紀錄器「鐵證」失靈
桃園彭姓婦人駕車經中山高湖口路段,一名駕駛人認為她搶先三分鐘行駛路肩,便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彭婦不服,質疑影像時間準確性,提行政訴訟。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行車紀錄器時間是否精準,確實有疑,國家要處罰違規者,須有明確證據,撤銷了對彭婦的四千元罰單
=> 行車紀錄器如果是使用 GPS的時間
那可算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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