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你們好,我最近買了一台行車紀錄器(大廠牌),
他宣稱他的拍攝角度有130角,結果我實際量測角度可視角只有100度左右,打去問
他們公司,他們公司說他們宣稱的130度是指光學鏡片角度,而不是實際拍攝角度。
而我有他前一代產品,就沒有此一問題。
在此我想請問各位網友,這樣算不算廣告不實。
htconexx wrote:
你的方法是錯誤的,廠商是對的!可視角度是看鏡片!
你要不要考慮回收上述說法?
01這邊不是沒有光學鏡頭領域的專家喔!
只有鏡頭才有FOV這個數據,
鏡片沒有.........
lin6459 wrote:
我的作法是這樣,去網路上下載一張量角器圖。
印在一張A4紙上,將待測物擺中間,然後將兩件物品擺畫面最左邊及最右邊就可以得到他的可視角。
大家要去買行車紀錄器前可以參考看看。
更專業精準一點的測試:
FOV量測數據在距離會有些許誤差,
建議將標定物放在1公尺, 甚至是3公尺以上進行量測, 才比較沒有爭議!
而廣角鏡頭的影像周邊都會有像彎曲造成量測誤差, 這誤差大約是5~10度,
若廣告寫130度, 實測只有100度, 那就有不實的可能了!
yungjye wrote:
但是左右(水平)的長度通常是最大視場角的0.8左右,所以必須再除0.8
因為光學大多以感測器(sensor)對角線當成是最大的像高
所以你可以利用這方法去算!!
如果你是用左右(水平)的方法的量到的角度是100度,則此顆鏡頭的FOV可能會落在125(100/0.8 = 125)度左右
不能算是廣告不實.
但若你量到的是對角線100度,那就可能是廣告不實了.回報你
您說的可能是爭議所在沒錯!
但有些廣角鏡頭在對角線方向的FOV是超過180度,
若以行車紀錄器鏡頭為標的,
講的應該是水平視角(行車紀錄器看對角線視角的意義不大!)
所以廠商若要硬凹對角線, 可能包裝盒或官網上任何一張視角的示意圖都能當作廣告不實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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