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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先進初判表分析

想請教各位先進初判表分析
1車為機車
2車為汽車

事故經過: 星號為撞擊點
想請教各位先進初判表分析

發生概要:
1車直行,2車有打右轉方向燈,雙方發生碰撞,1車車頭碰撞2車右車身。

PS.1車未到路口是前行駛與2車後方,2車並未超車
2車早於路口轉彎前就行駛於右側外車道準備右轉,並未跨線、變換車道。

初判表結果
1車:未注意前車狀況
2車:轉彎疏忽

請問2車汽車是否與1車機車屬前後車關係,不適用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交通部有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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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另依交通部98年7月3日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書函內容略以: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之規定,應係適用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行駛情形…。」
民眾反映事項如係在同一車道則無該法條適用,另每件交通事故均為獨立之個案
,分析研判仍應依現場事跡證個案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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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先進1、2車何者為肇事主因?
2013-06-21 0: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初判表

maxman76 wrote:
想請教各位先進初判表...(恕刪)


小弟我主張!!

機車同車道超車!!!

汽車無罪

但是我的肇事經驗
我跟你狀況非常類似
可以參考看看

乖乖賠錢了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71&t=3418860&last=44506429
長腳衝衝 wrote:
小弟我主張!!機車同...(恕刪)


你阿公阿嬤還好速度不快,我這碰撞後機車還滑了8、9公尺遠

如果在轉多一些,機車可能就直接攔腰撞上表演空中飛人了,後果不堪設想

maxman76 wrote:
你阿公阿嬤還好速度不...(恕刪)


我的想法是!!
最後還是一條
應注意而未注意!!
雙方都有責任

台灣的蠢交通規則

歡迎來到台灣

如果這在國外....這狀況可能不會出現了.....
嘖嘖!!
既然有解釋函令就依照解釋函令吧~

現在說這個是有點馬後砲~不過小弟我每次右轉彎前~~
一定打方向燈將右邊慢慢封到無法讓機車通行再轉...
每次尖峰時段下台北橋右轉承德路都這樣~~到現在沒被撞過
如果確定右轉前30公尺己經是行駛在該路段最外(右)側車道,理論上是這樣沒錯
maxman76 wrote:
請問2車汽車是否與1車機車屬前後車關係,不適用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交通部有示函)

但,現場圖是『事後』的相對位罝,筆錄又是『各說各話』
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即使有理也很難證明
richard2004 wrote:
現在說這個是有點馬後砲~不過小弟我每次右轉彎前~~
一定打方向燈將右邊慢慢封到無法讓機車通行再轉...

路上不定時炸彈很多,自己小心還是最重要的!

wetty wrote:
如果確定右轉前30公...(恕刪)


這就要仰賴影片了,雖然畫面只有短短幾秒
路口附近有私人監視器,沒拍攝到完整路口,但畫面邊緣離路口(撞擊點)不到2、3公尺
有拍攝到汽車早已行駛右側車道,機車跟在後頭幾公尺遠,快到路口時汽車有明顯減速跡象,此時機車未減速並從右方超車,只是監視器拍不到撞擊畫面,但拍攝位置是再撞擊點的前2、3公尺而已。
你圖上指的最右側車道是否還是屬於快車道?是否旁邊還有一慢車道?無中央分隔島路段右轉車應於路口前30公尺駛入慢車道,始得右轉。

雲郎 wrote:
你圖上指的最右側車道...(恕刪)


無機慢車道,圖片左下角能看到,路面邊線,所以最外側的線就是路面邊線。
看起來是前後車關係,如果是的話後方機車責任多過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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