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此次事故是親戚發生的狀況
雙黃線迴轉的確錯在先
在此先替親戚道歉這種不良駕駛的觀念
發生的情況如下
在南部的郊區四線道
晚上下雨燈光不明的道路
由於是要迴轉
所以有在內線打著左轉燈準備回轉
確定等對向的車輛都通過之後
就進行迴轉
但是迴轉到一半就被沒開車燈的機車騎士撞上
由於對方是酒駕
對方馬上就跑走
現場留下對方的機車碎片還有手機
當下馬上報案
警察來處理後
有連絡上車主
對方一開始來的時候否認有撞車
但是警察拿出機車碎片
對方才承認有肇事逃逸
對方進行酒測
酒精濃度0.75
馬上被開一張九萬的罰單
後來我們自己的車子有去修理
修了四萬
請問修車的費用要如何跟對方談呢
是否有比例原則?
目前對方一直逃避不接電話
預計6/21要上調解委員會
我們的車子是一年多的新車
沒有保車險
Daniell0827 wrote:
各位~此次事故是親戚...(恕刪)

兩邊都有錯...
各自吞下去
下一位
自己沒保險....就省小錢花大錢吧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2.上法院不見得要請律師,這種小車禍案件可以自己上法院,我自己完整跑過一次流程。(車禍→報警→事故鑑定委員會→調解委員會→法院→判決→假執行)
最後,
鑑定委員會的判定方式是:這件車禍的『發生原因』.....
依照你的狀況,
我猜肇則判定會如此:(這只是我個人猜測,不負責任....)
因為你雙黃線迴轉,
所以橫跨對方的行進路線,
侵犯對方路權,
導致車禍發生,
對方酒駕與否與車禍並無相關。
對方不接電話無所謂,
你要繼續跑程序。
如果對方不出席調解委員會你也沒輒~
建議先申請事故鑑定,
如果鑑定結果你的肇則很大(如同我上面寫的),
你就自己吞了~
如果對方肇則很大,
再走法院程序....
進了法院如果對方都不出現,
那你爽了,
因為法官只能聽你的說法,
你說的都是真的,
法官只能判你贏。
揉後拿著法院判決書去國稅局查財產,
像法院申請假扣押或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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