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正常行駛於汽車道結果與騎機車80歲的阿伯發生碰撞(撞擊點在右後門已拍照存證)
工作回來才知道發生事情,家人也已做完筆錄
仔細看過影片發現違規停車的貨車占用機車道
當下立即聯絡還在警界服務的友人,並傳影片給他看
友人告知可確定違停車輛是整起事件的肇事主因
→→→想請問有類似經驗的網友們,是否該貨車也應該付起肇事的責任呢???
對方老人家大腿骨頭有裂開住院醫療中,願他平安康復
也祝各位行車平安
紅圈內就是這阿伯

※補充:

因之前個人有上過警局辦的交通宣導課程所以有印象
道路分界線之底線為實線15cm(也就是以此來判斷是否為車輛行走的路)
以上圖為例並作判斷,所以才會說該車違規停車
→右邊白實線底線外,絕對可任意停車
→左邊白實線為快慢車道分界線,所以道路底線內應該都是不能停車的(無論快慢車道上)
該車停在慢車道上確定沒有違規嗎??
歡迎大家理性討論,其實我只是想聽聽各位的不同意見 謝謝各位
PS:
我家長輩開車一向很守規矩,遇到此事也相當自責!
其實可看出長輩當時是已有左偏一點想快速通過
無奈阿伯為超慢車往左撇撞到長輩汽車右後車門,今天故然我家長輩及騎車阿伯都有錯
但我個人是覺得違停車輛應該也要負一些責任的
簡單說那貨車沒停在那裡,今天大家各走各的路都相安無事
遇到事情了,既然有劃線了,就是一個很好的判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