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我把這張照片寄給楊梅分局,警察局竟然給我這樣的回覆
林先生您好:
您於102年5月27日寄給分局長的電子郵件,提及有關您檢舉「102-XX營業小客車交通違規」一節,說明如下:
一、首先感謝您對交通的關心,經查您所附影像,為單張相片,未能顯示該車係前進或停車狀態,違規事證不明,無法據以舉發;另本分局已指派轄區派出所加強該路段違規取締,以確保交通安全。
二、感謝您的來信,若有其他意見,歡迎撥打1999縣民諮詢服務熱線或本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03-4782274,將竭誠為您服務。
本案聯絡人員:姜國襄
聯絡電話:03-4883148
我真的覺得我們的警察是怎麼了?
1. 今天如果他是靜止停在斑馬線上,那就是違規越線停等紅燈
2. 今天如果他是還慢慢往前滑動,那更是有闖紅燈企圖,也更危險
不管是車子動或不動,都是違規,不是嗎?
警察難道不能憑這張照片,讓違規的計程車一點警惕嗎?
那我們的道路交通正義在哪裡? 在!哪!裡!!
(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