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 大家 可以跟我說一下我媽上禮拜開車箭頭藍色是我媽 過了一個T字路口被紅色箭頭 騎機車從右後側撞上來兩方都閃燈狀態 無紅綠燈 因為 當時候 還很早因為 警察一直叫我們和解但對方 一直說 我們是錯的 要陪他 = =想請問真的是我媽錯嗎
Makii wrote:我記得那閃燈的顏色,好像決定路權的大小..... 不錯,很有概念!閃紅燈需"停車"再開閃黃燈則"減速"通過所以閃黃燈的路權比較大........肇事鑑定業務 > 路權小常識各路口優先權通則有號誌之路口閃光號誌「閃黃號誌方向之車輛」優於「閃紅號誌方向之車輛」。http://www.judge.taipei.gov.tw/ct.asp?xItem=3103&ctNode=941&mp=117051資料來源: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紅黃閃光號誌:某些路口若一天中有相當長的時間交通流量很低(人車都很少),不適用一般定時號誌時,則可在該時段內將燈號改為閃爍光。此時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且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定安全時,方得續行。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路口安全,並小心通過。http://content.edu.tw/primary/traffic/tn_dg/stu04.htm資料來源:教育部交通安全教育網linganyu wrote:麻煩 大家 可以跟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