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大家協助
我的朋友在三重的中山路及重陽路口與另外一台機車發生擦撞
起初,肇事者在隔天說要和解
並且表示他會賠償車跟醫藥費
但要我朋友自己馬上去向警局提出和解
可是到現在不聞不問
怕最後擔心對方事後不認帳
還調了肇事鑑定
判定的結果是
【本案因涉及雙方不同行向之號誌管制,由於缺乏明確跡證,且無監視器畫面或目擊者證詞可供佐證,故肇因部份站無法研判。】
因為這樣大的路口沒有監視器,讓我們有點嚇到...
懇請
當晚有經過的網友們給予協助
感恩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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