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ga0316 wrote:2013.4.5. 行車紀錄器 烏來 台雞店 7988-TW 肇事逃逸 令人哭笑不得的車主開太中間被虧 "車子沒那麼大台"說完馬上開到外側去撞路邊車輛 . . .若不是喝了酒 反應遲鈍那就是車不是自己的 距離抓不準
nilkkk wrote:我如果沒記錯7988-TW可以報警,向紅線違停的車輛請求賠償......(恕刪) 可能沒辦法求償喔,因為行駛間的車輛為肇事主因,違規停車為肇事次因所以違規車輛可以向7988車主求償8成的修車費且不用負擔對方的修車費詳請可以到保險工會查詢一般公路篇第9點https://www.cathay-ins.com.tw/page3/3-0-M-5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