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發生車禍,有資訊的人,請幫個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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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幫忙協尋車禍目擊證人或是提供行車紀錄器!!!
時間:2013/01/26(六) 早上約9點多發生車禍
地點:新北市中和區環河西路三段
(中和往板橋方向且過了華中橋路段)
(昨天早上九點)當事人騎乘機車走環河路從永和往板橋方向,
在環河西路三段(中和路段)發生車禍,導致腦部內出血,
經過搶救後目前昏迷指數只有3,還在加護病房內觀察。
機車車體無明顯外力撞擊,
只有左剎車斷裂及車殼左半部有刮痕,
因案發地點監視錄影器較少,
所以希望各位網友能夠幫忙協尋經過車輛能提供行車紀錄器,或有另外的目擊證人能出面說明。
希望能透過網友們的力量找出事情真相!!!
也祈禱我們的朋友能夠快點有奇蹟出現!!!
如果您有任何消息請聯絡(0921619816)感謝~謝謝你們!!
下列資訊先提供給你,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
第7條,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第27條,
本保險之給付項目如下:
一、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二、殘廢給付。
三、死亡給付。
第40條,
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
** 強制險醫療部份的簡單的賠償範圍如下 **
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僅需收據副本}{健保部分負擔部份}{不含自費部份}
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實支實付}{上限2萬}
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
e.輔助器材 上限2萬{含人工關節的費用}
f.上述之限額為 20萬
g.殘廢給付 (我方若後續留腦神經系統之障礙 後續有機會可申請強制險之殘廢給付)
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定期間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前項所定一定期間以一年為原則 ,但殘廢給付標準表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如有進一步問題,再詢問或來信。
順利
好爸爸與帥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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