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對方同意最多賠我5萬元和解
我應該會跟他和解
畢竟已經賠到將近6成了
而且我也沒時間跑法院
只能靠保險代車費多補一點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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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月初的深夜
開車經過一個五岔路口
由於深知那是個比較危險的路段
故有減速再過路口
不料已經快過到對面路口時
突然被一台小轎車從我的副駕駛座給撞了上來
我的輪軸都歪了
撞擊力道很大
但重點是
我的路口是閃紅燈
對方的路口是閃黃燈
所以我的路權很吃虧
而對方聲稱是吃薑母鴨
酒測值為0.42
為公共危險罪
做完筆錄之後
就移送法院了
而現在保險公司談的結果
對方只願意賠我3成
(因為他酒駕對方的保險公司不理賠,所以他只能自掏腰包)
想請問站上的大大
有沒有辦法把理賠成數拉高一點??
先前有爬文過得知
酒駕歸酒駕
路權歸路權
但難道他酒駕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p.s.對方是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