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9日)早上約10點半左右,有一輛救護車行馳於建國北高架北上,因當時塞車情況嚴重,救護車行駛於兩車道中央,其他駕駛聞警報器聲,很有規矩的往二旁靠去,讓出中間的空間給救護車行走。
令人遺憾的是,有一輛小貨車,趁大家禮讓救護車時,因不願塞在車陣中,竟尾隨救護車行駛於車道中間,行為可惡至極,萬一救護車遇狀況急煞,小貨車反應不及撞上去怎麼辦? 實是可惡,願車上行車紀錄器有拍到此畫面的網友們,提供出來,送給警察單位,處罰一下這位惡劣的駕駛,感恩~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1款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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