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段為國3中投交流道至國1交流道系統,我開105 km/h,行車紀錄器為廣角,實際的距離比較近黑色GROUNDER變換車道已經差點擦到我的車頭,請問這樣能檢舉嗎?PS:影片看起來黑色GROUNDER有點像與藍色FOCUS尬車...影片連結
LP have mongo wrote:路段為國3中投交流道...(恕刪) 1.) 絕對可以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2.) 不一定能檢舉-->未保持安全車間距離看影片應該是在國道?國道檢舉簡單多了強烈支持到國道警察網站檢舉~這種只顧自己的駕駛方式,真的不能姑息養奸!
把他右後輪壓到你車道的那幾個畫面也抓出來,也都寄出去.就是你PO的照片是你向右閃後的畫面,再向前幾秒的畫面.我下面這個有成案[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但當時寄去的影片較短,因要車牌清楚,只好犧牲影片長度.下面是較長時間的影片
旺 wrote:檢舉只要備妥相關資料...(恕刪) 因為我試過咩!單靠紀錄器,因為沒有[第三方客觀且公正]的技術文獻評斷警方無法單憑影片判斷[間隔]或[距離]除非是你維持有明顯畫線的車道行駛中對方左右兩側車輛切入,它的車尾巴去擦到你葉子板,此情況才有比較大的機率開單成功!雖然他右後輪佔用到車道了但警方仍是以上述理由不開單車速也是啊!現在有人用紀錄器檢舉[超速成功]的嗎?另一個問題,就算真的檢舉成功? 該罰它多少?因為超速會依[實際超過速度]裁罰不同的金額
LP have mongo wrote:大大您好:檢舉時要向...(恕刪) 國道警察網站http://www.hpb.gov.tw/files/11-1000-225.php照著說明做就好不管成功或失敗 開單,國道警察系統都會回覆mail告知結果!已經好幾次寫信到多位市長信箱,希望省道及市區道路的檢舉方式能參考國到檢舉方式[進步]全都是千篇一律的官方回覆!懷疑應該連市長都沒看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