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身為消費者,請容我抱怨一下約定價格這件事

長久以來,我網路購物的習慣,就 y購 p購 y拍 露拍 這4個,
先在y購p購選好商品,
如果有刷卡或其他優惠活動,或價差不大,或急著要時,或y拍 露拍找不到可信任的賣家時,
就在y購p購消費,
否則的話就會在y拍或露拍找商譽好的賣家,尤其家裡附近剛好有可以面交的賣家時,
通常都可以找到比y購p購便宜一點的價格。

最近爬了很多行車記錄器的文,
依板上眾多大大們的推薦及自己的需求,
鎖定了一個牌子的兩款,
依我前述的方式搜尋,
發現竟然這4個網站的價格完全一樣。
連眾多拍賣的賣家價格都一樣,顯然原廠在價格上有所施壓。

這對消費者而言,應該不是一件好事吧,
這種行為甚至有觸法的疑慮,好像最多可以處罰到數千萬元,
若有錯歡迎指正。

或許這是各行各業的淺規則吧,不過這是我第一次遇到,
所以不吐不快抱怨一下。
2012-11-25 1:2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消費者 價格
可是有些賣家大人在文中都會提示


請詢價、來電驚喜價、露x有的還有請善用詢價


起標那個數字參考就好...有問有便宜




比較重要是發票


個人建議:電子產品有發票比較會有保障


所謂保固一年~~

有購買証明(最有力的証明就是發票)是從購買日算起
沒証明機器生產日算起
ps.有些產品在保固條款中會清楚寫著需要發票...保固卡沒蓋店章有發票足以當証明


所以要有完整的保固就是要發票~~不然只能靠店家...萬一倒了(搬走且離你家很遠)...等

保固會打折扣相信你不會同意的
機車業以前有業者反抗過這個所謂潛規則,大家約好這區這品項機油的公定價是150,卻有店家美其名服務消費者,實則為了搶客人,削價競爭,人家賣150他就賣120,然後其他店家跟進,到最後沒利潤就沒人要賣了,殺雞取卵

正確的觀念很簡單,我不缺你這個客戶,我也絕不因為你這家店,而痛失其他店家的信任,搞得大家都沒錢賺

其實行車記錄器在起步階段,就曾發生過這種事,有一個產品因為好賣、售後服務少,店家就互相削價競爭,最後一台賺100~200也在賣,間接也傷害到外銷價,消費者也認定這產品就該如此賤價,這何苦

一個產品,原廠公定價格,要求經銷、代理遵守,甚至立下定型契約,這是合理的,即使沒有契約,原廠也會以斷貨、優惠、贈品等方式與經銷協調,至於你說的,罰款幾千萬,頗類似反托拉斯,但那也該是發生在,五六家行車記錄器廠商,一同協議漲價,徹底置消費者於不利地位,亦算是一種壟斷

如果這是一項重要民生物品,如果這是多家業者聯合壟斷的行為,那也許是種犯罪,但今天一家廠商要求底下店家遵守,這就是一種合作,而且時間也再再證明,只有管好末端價格的廠商,才能活得長久,才能繼續製造好的產品

想知道真正的壟斷為何,搜尋看看"電燈泡 2500小時",你會發現行車記錄器相對只是根毛
ckw5677 wrote:
或許這是各行各業的淺規則吧,不過這是我第一次遇到,


這不是行車紀錄器業界發明的新規則
您也一定遇到過其他業種的大牌子這樣幹
SONY就這樣在台灣玩了十年

房子基本也是這樣賣的 一坪XX萬~~~來談再依狀況變化
車子也是這樣賣的 此型 XXX萬~~~來談再刀來盾往一番

一種狀況 是店家在偷殺避曝光 另一種狀況 是店家在避成交費

不過 會不爽的消費者 應該是網購的重度客戶
那就找您信得過的店家 打個電話過去吧


謝謝不專業大提醒發票的事情,還有大胖大建議的打電話。
所以我要趕快改掉買東西只比價不殺價的壞習慣。

至於鴨奇馬大大的回文,我的回應如下:
如我標題所說的,我是以消費者的立場在抱怨這件事,
鴨奇馬大大所謂的"正確的觀念"及"這是合理的"...等等,卻是站在維護店家的利潤的立場。

當然店家的利潤與消費者的權益,常常是衝突的。

至於我說的"約定價格",指的並不是"壟斷"或"聯合漲價",
公平交易法條文第十八條與第四十一條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不過我非法律相關人士,所以看得不明不白;

搜尋"公平交易"+"限制價格"之類的關鍵字,找到許多條文解釋及判例,
條文解釋如:
http://law.moeasmea.gov.tw/modules.php?name=Content&pa=showpage&pid=2543

http://www.lawstation.com.tw/?p=279

判例如: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2498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2531

這些我就看的比較明白了。


另外,以我一個開店賣美容保養品的朋友為例子,
她很不喜歡這些廠商這種動不動威脅停止供貨的價格限制,
明明某項產品價格再低一點會很好賣,偏偏不能降價,而造成庫存壓力。
所以這種價格的約定,
對店家而言,也不一定是好的,
對消費者權利而言,更是明顯的損害。
訂價就那樣

就好比像去百貨消費

等他折扣囉
一個商品出來一定有個定價,在我看來是正常的吧,別怕,那都是做給上面原廠看的,所以你如果要找便宜的,這時就是要找購物網當時推出優惠多的買呀~

ckw5677 wrote:
最近爬了很多行車記錄器的文,
依板上眾多大大們的推薦及自己的需求,
鎖定了一個牌子的兩款,
依我前述的方式搜尋,
發現竟然這4個網站的價格完全一樣。
連眾多拍賣的賣家價格都一樣,顯然原廠在價格上有所施壓。...(恕刪)




另外,以我一個開店賣美容保養品的朋友為例子,
她很不喜歡這些廠商這種動不動威脅停止供貨的價格限制,
明明某項產品價格再低一點會很好賣,偏偏不能降價,而造成庫存壓力。
所以這種價格的約定,
對店家而言,也不一定是好的,
對消費者權利而言,更是明顯的損害。


對外公告定價就是定價,店家要自己算消費者便宜就是"私下再折扣",店家不能明目張膽貼出公告賣比別人便宜~這樣只會惡性競爭的更嚴重而已~讓價格穩定是原廠上遊一定要做的事,如果每個店家都惡性競爭,那這品牌的價格公信力也會隨之破產,商譽也會受損,之前在原廠服務過此種業務,SONY就很嚴,只要有家店家被其它店家投訴賣的比定價報出來的便宜,一經證實,此店的貨馬上會被縮減或者停止出貨,不過這都是好幾年前的事了,現在景氣差,一些規則應該有較軟了~
ckw5677 wrote:
另外,以我一個開店賣美容保養品的朋友為例子,
她很不喜歡這些廠商這種動不動威脅停止供貨的價格限制,
明明某項產品價格再低一點會很好賣,偏偏不能降價,而造成庫存壓力。
所以這種價格的約定,
對店家而言,也不一定是好的,
對消費者權利而言,更是明顯的損害。
這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覺得這東西好賣,要賣人家東西,就照人家遊戲規則走,想要給人家賣,就要講好並貫徹遊戲規則,您朋友只見自己降價好賣,但看在其他店家,就是你這個原廠訂的遊戲規則形同無存,那配合原廠價格的都笨蛋嗎

同理也是願打願挨,Apple定這個售價,你覺得貴、不合理,你還有Android、Win可以選,你有拒絕跟選擇的權力

坦白講,最不入流的商人就是壓價去賣,只剩價格去拚,看過7-11去賤賣產品的嗎,他以方便來加持,鼎泰豐一個小籠包有這個價值嗎?他也是加入附加價值,你看過哪家小籠包店的店員精通日文英文可以幫外籍遊客服務的,我就曾遇過有日本觀光客問我鼎泰豐怎麼走,我用癟腳的英文指示他去後,店員馬上用日文接手服務

有些事情,講得深未必不好,消費者覺得便宜就是賺到,卻不知廠商比你更會想,尤其食品,各位覺得同廠牌、同包裝奶粉大潤發賣198,Costco賣250,那Costco就比較貴比較笨嗎,你覺得買到的會是同樣的東西嗎,消費者知道某些食品業存在所謂A、B、C甚至D包嗎:)

總之,羊毛出在羊身上,處處往便宜去找,有時反而是吃虧的,只是這虧你未必知曉

好像扯遠了,不過食品業真的很刺激,我想有參與過的多少都能講些五四三XDDDDD
說真的,就是立場不同,維護店家的利潤,就會損害到消費者的權益。

弔詭的是,公平交易法18條的精神,應該是在"維護店家有自由決定價格之權利"。

所以廠商"限制價格"這件事,到底是 "侵犯" 還是 "保護" 店家的利益呢?

假設可口可樂7-11賣30元,家樂福賣20元,
各有各的消費族群,大家相安無事;
今天可口可樂總公司要求所有店家通路商,要統一一個價格,
嚴格要求家樂福的售價提高到30元,這樣誰還要跑老遠去家樂福買呢?
消費者以及家樂福的權益就被犧牲了。

所以公平交易法才會規定上游廠商不能以任何威脅利誘契約等方式,限制下游店家的售價。
5樓我貼的幾個連結解釋得應該很清楚了,若我有理解錯誤請告知。



單純只是抱怨而已,也只能是抱怨而已,
不說了,抱怨太多次會惹人嫌,
若還有興趣想討論的請私訊聊囉,
板上就讓這篇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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