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內人10/1上午九點多,步行到台南市忠義路倒垃圾(每天早上流浪動物防治所前方會有垃圾車停留),倒完垃圾後回程走了幾步後想說要過馬路到對面買個東西,頭往左邊一看,感覺沒車就向前跨了一步,結果被一部機車給撞上,雙方送醫後,內人是頭部外傷(腦震盪)縫了幾針與身體多處外傷,騎車的是一位18歲的學生,他則是三根牙齒斷裂以及身體外傷,可見撞擊力之大。
今天雙方到警局作筆錄,做完筆錄要談和解,我們是傾向於雖然有受傷,但畢竟身體無大礙,希望和平處理,不提訴訟。可是對方反而要求我們賠賞,他們提到機車是剛買2個多月的新車,已經請車行估價過維修費用要XXXX元,我當時愣住,覺得我們被撞為何你們反倒要求賠償?對方父親的講法是:「兒子跟他們說,是內人衝出馬路,他來不及反應才撞上。」我回應說:「您兒子在狹窄的忠義路,且是倒垃圾時間,當時往來車子很多,為何要騎快車呢?」他們回應:「我兒子沒有騎很快,車速只有30-40公里」問題是30公里真的可以把人撞飛5公尺遠,然後且雙方都受重傷嗎?
顯然兩方的筆錄說詞是不同的,內人是說有稍微看一下沒有來車才向前,對方則說內人是突然衝出馬路。我們是覺得雙方都有疏失,因為當時垃圾車佔了半個馬路,應該是雙方都視線不佳導致,所以希望和解處理,可是對方堅持是我們不對要賠償,實在很懊惱。
像這種情況,我們也不清楚若真的提訴訟了,我們是佔優勢還是劣勢?多了一件事在心頭真的很煩惱。希望當天正好有經過忠義路的朋友們,若剛好有行車紀錄器拍到車禍,能提供給我們參考,若是真的八九成錯在我們,那我們也很願意賠償對方,十分感恩~
digipro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內人10/1上午九點多,步行到台南市忠義路倒垃圾(每天早上流浪動物防治所前方會有垃圾車停留),倒完垃圾後回程走了幾步後想說要過馬路到對面買個東西,頭往左邊一看,感覺沒車就向前跨了一步,結果被一部機車給撞上,雙方送醫後,內人是頭部外傷(腦震盪)縫了幾針與身體多處外傷,騎車的是一位18歲的學生,他則是三根牙齒斷裂以及身體外傷,可見撞擊力之大。
今天雙方到警局作筆錄,做完筆錄要談和解,我們是傾向於雖然有受傷,但畢竟身體無大礙,希望和平處理,不提訴訟。可是對方反而要求我們賠賞,他們提到機車是剛買2個多月的新車,已經請車行估價過維修費用要XXXX元,我當時愣住,覺得我們被撞為何你們反倒要求賠償?對方父親的講法是:「兒子跟他們說,是內人衝出馬路,他來不及反應才撞上。」我回應說:「您兒子在狹窄的忠義路,且是倒垃圾時間,當時往來車子很多,為何要騎快車呢?」他們回應:「我兒子沒有騎很快,車速只有30-40公里」問題是30公里真的可以把人撞飛5公尺遠,然後且雙方都受重傷嗎?
顯然兩方的筆錄說詞是不同的,內人是說有稍微看一下沒有來車才向前,對方則說內人是突然衝出馬路。我們是覺得雙方都有疏失,因為當時垃圾車佔了半個馬路,應該是雙方都視線不佳導致,所以希望和解處理,可是對方堅持是我們不對要賠償,實在很懊惱。
像這種情況,我們也不清楚若真的提訴訟了,我們是佔優勢還是劣勢?多了一件事在心頭真的很煩惱。希望當天正好有經過忠義路的朋友們,若剛好有行車紀錄器拍到車禍,能提供給我們參考,若是真的八九成錯在我們,那我們也很願意賠償對方,十分感恩~
一萬元以內可以解決的話
看起來是很好解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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