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po在這裡妥不妥~
因為本人在9/12上午約8點30分時,在三重往台北方向臺北橋機車道發生車禍,我唯一的印象是騎到一半左方突然遭到撞擊,在地上滑行了一段距離,爬起來後,對方說是我變換車道,但是我覺得如果是我變換車道,去撞到他,我應該有感覺呀,所以我覺得是對方想從我左後方超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才撞到我~去警局做了筆錄,看了事故現場圖,我們的刮地痕都在左方車道,對方的很短,我的很長,雙方都是傷到左邊的手腳,但是警方不跟我說這代表什麼意思,由於撞到我的中年男子傷得比較重,有骨折和住院(我只有大面積的擦傷和撕裂傷,縫了2針),很怕他藉此來要求一些賠償(因為送到醫院時,對方有家人,我只有一個人,推我去照X光的志工阿姨好心提醒我,要我說話態度強勢些,她說對方在急診室一直說是我的錯,感覺想要拗我)......所以想詢問版上的大大,有沒有人拍到事故or看到事故的經過呢??
謝謝啦...小女子感激不盡
naive888 wrote:
那邊看看有沒有監視器...(恕刪)
警察說台北橋頭才有監視器,橋上沒有....>"<
會這麼擔心的原因是在做筆錄時,讓我感覺承辦員警很偏向對方,因為對方傷得比較重,後來警察把我帶回警察局做筆錄時,當時我以為駕照是被警察拿走沒還我,所以跟警察說駕照被你同事拿走了,他居然叫我自己去1F問他同事,是陪我的同事看不下去,跟那個警察說,"她的腳都傷成這樣了,你還叫她自己走下去",警察才自己撥分機下去問的....
除此之外,他對待我的方式,讓我覺得我好像犯人一樣,所以後來分局處理滿意度調查時,我有把不滿的事情都說出來,不知道這樣會遭到員警的報復嗎??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鑑定出來,我的責任比較少,比如是20、80,那我還得按肇事比例賠他錢嗎?這樣有點不公平耶,他因為住院,費用一定比我高很多的,這樣我不是還要倒賠他,可是我明明是被撞的那一方呀,可以雙方都用保險公司的理賠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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