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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影片)肇逃機車3GP-086[北市內湖園區-瑞光路]

[發生時間]2012/07/16-08:52
[發生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 陽光街路口
[肇事車牌]3GP-086
[肇事車型]RS100 (待確認)
[肇事經過]: 汽車停等紅燈,肇事機車高速鑽車縫,將副駕駛外電折照後鏡撞至變形,機車卡住停下,竟扳開加速逃離現場!
已掌握車主資料,將至警局備案!



影片說明:
1. 影片3秒左右機車騎士撞到我的後照鏡
2. 影片5秒時,右前方T牌Prius疑似聽到擦撞聲音看照後鏡後,試圖移動避開該機車騎士
3. 影片12秒,因對方機車把手與我的照後鏡卡住,該騎士用力扳開加速逃離現場! 沿路跌跌撞撞
(影片連結)


強烈建議騎士們,撞到照後鏡,應禮貌停下來賠不是,通常照後鏡沒太大損傷,也不太會刁難騎士!
且現在汽車多半已加裝行車紀錄器,像這樣肇逃被抓,請準備好多張小朋友等賠償吧!
電折一隻要價不斐!
2012-07-16 9:37 發佈
這種騎士真的很多
雖然被撞的當下真的很不爽
但是要是他有停下來道歉
那真的是會原諒他
可是偏偏我被撞兩次
都是遇到高速行駛+自以為技術好耍帥
然後撞到又跟俗辣一樣落跑!!!
真的是心裡面會很火大

這種人以後開車會好是兩邊耳朵都會被撞爛!!!!!!!!!!!!!!!

hortin wrote:
[發生時間]2012...(恕刪)


直接報案就好了 , 警察會去找他 .
像蟑螂一樣在車陣鑽的機車騎士肇事後也像蟑螂般澇跑,不意外但請想辦法把它揪出來給它個痛快!

Jiban wrote:
像蟑螂一樣在車陣鑽的機車騎士

請問你這輩子沒有類似的行為嗎??
jcpapa wrote:
請問你這輩子沒有類似的行為嗎??
我彈過幾次車子的耳朵

我都一定停下來,回頭向駕駛人揮個手道歉,駕駛人也大都揮揮手表示沒事,除了一個大叔曾下車確定耳朵還能動、還聽得到,然後要我小心些,但也沒要我賠償

這是做人最基本的禮貌,事情可小可大,看你怎麼去面對
看看那個車縫,還是想要亂鑽,說是像蟑螂一點也沒有錯吧.
台灣機車已經夠多了.天天都有人在亂鑽車.看了就很煩.
騎車不要太靠近車子,不行嗎?

報警,然後去原廠請原廠用原價報價,讓那個機車騎士賠.
真不知道這些人的大腦在想什麼!
這小事一件
別破壞天龍國的名聲

住台北縣?

tadream wrote:
這小事一件別破壞天龍...(恕刪)

的確是小事一件

但,天龍國的交通還有名聲可維護嗎?

每天上下班,車水馬龍,不管小黃也好或進口車也罷
一堆只顧自己不顧別人的駕駛人
例:
1.)乖乖內側車道排隊等左轉,就是一堆車主愛開內二車道直接插隊左轉
2.)或是內側車道也不管後方有無來車,啪.........直接切到最外面右轉,後方車子急煞甚至追撞,他老兄右轉馬上跑走!
3.)不愛等紅燈,直接就逆向往前開直接左轉
4.)北部常見多處高速公路交流道,明明大部分的駕駛人都乖乖排隊下交流道,就是會有部分的駕駛人,開到槽化線外切硬擠!
5.)過收費站該排隊就是要排隊,也是有少部分人,懶得排隊,直接當螃蟹硬擠!
6.)明明就已經紅燈,對向行人斑馬燈號都已經綠燈5秒以上了,還是有車子在闖紅燈急轉彎
7.)塞車時,明明路口之後就已經塞滿了,如果此時紅燈,一定會剛好卡住橫向通車,就是有一堆駕駛人不願乖乖停在靜止線後方等,待前面路段通行後再往前行!

雖然大部分的車主還是守規則的
但這些少部分的車主,加總起來,可一點都不少!
例如上述1,可能光排隊就可以耗掉3次90秒紅燈,3次等候時間簡單統計插隊車輛,也有兩位數以上!
如果少了這些兩位數的插隊車輛,甚至根本守規矩的人也不用排到三次以上

反觀日本、德國,互相禮讓及尊重,絕對比你爭我搶來的暢通有效率!
偏偏鬼島就是很多只顧自己不顧別人

抱怨也沒用!
我也支持另一位版大的實際行動,直接拍下來,通通上網去交通警察網站檢舉
愛罵吃飽撐著或無聊沒事做,就罵吧!


hortin wrote:
的確是小事一件但,天...(恕刪)



開車遇到這種事,就像出門踩到糞便一樣,容易讓人不愉快~

肇事機車撞壞人家的愛車電折鏡不顧而去...在下支持hortin兄的做法 --- 報警究辦!

這種事故在香港極少發生(幾乎可說比中彩票還難),原因之一是香港的機車數量和台灣有天壤之別,其二是擦撞後不顧而去,可以是一件交通刑事案件,最嚴重後果肇事司機可被扣分、停牌、甚至判入獄。

賠償,也有可能是天價...頂級型號車款一個有盲點感測、熱感除霧、自動感光防炫及帶LED的主駕駛照後鏡,售價可達NT$220,000.- 假如像這位3GP-086機車騎士一樣,撞壞人家的愛車電折鏡後可以若無其事、大遙大擺加速逃離現場,日後他只會更加 → 肆無忌憚。

希望駕駛者或道路使用者遵守法規、注意安全,光靠「自律」這道德約束,面對3GP-086牌號這類人士來說,會顯得蒼白無力。也許只有讓他們知道「後果」,教懂他們何謂為自己的駕駛態度與行為負責,才有希望令他們在道路上謹而慎之。

台灣在廉政、法治和交通比不少國際都會落後是不爭的事實,法規只能以制度指出一個方向,能否落實還得靠全民自發自省、不姑息縱容。改變不可能旦夕可成,為了自己,為了下一代 --- 請「踏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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