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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右轉!寄給警方竟然回應是.....


經交第五分局查處回復,經檢視舉證影像資料擷取畫面,因車牌號碼模糊,無法清楚辨識,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規定,尚難據以舉發,惟本分局已責由轄區派出所將該路段列為交通稽查重點,持續加強交通執法,以維護行車順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9wJrXTCXf0&feature=youtu.be

車牌到底是那裡看不清楚?
2012-06-27 8: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紅燈 警方

hqtjoan wrote:
經交第五分局查處回復...(恕刪)


這麼清楚還看不清楚,果然是比扯鈴還扯.
直接反應給督察室,請教督察室是哪裡不清楚。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緣會更難期。
這擺明是不想辦吧!你可以請問他那到底要怎樣才算清楚??
督察室+1 ,記得寄去別說是交通違規,要K的是警員吃案。

督察室的長官們一看到這種不用調查又有績效的案子,他們一定很願意處理。

carcorps wrote:
直接反應給督察室,請...(恕刪)
首先為你的行動拍拍手....!!

很多都只丟在01..卻忽略了最重要的"寄給交通隊"
雖然會遇到這種搓湯圓的O警察..但總是會有好警察可以開單告發這些違規的拉雞!

今天放過這些違規的拉雞,改天你&你的家人就"有可能"被這些違規的拉機撞!

我覺得蘋果也可以丟看看...畢竟他們需要東西登.

ps.如果承辦的可以拿出白內障 or 青光眼的檢查報告我就改文道歉!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hqtjoan wrote:
經交第五分局查處回復...(恕刪)


說真的 請記者幫你爆出來比較快!
該分局局長或是處理這張單的員警應該就馬上出來說明

RMIT.E.E. wrote:
ps.如果承辦的可以拿出白內障 or 青光眼的檢查報告我就改文道歉!


案情不單純,可能要朝該分局採購的「電腦螢幕」追下去。

hqtjoan wrote:
經交第五分局查處回復...(恕刪)


他可能是認為紅燈左轉的機車~不是右轉的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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