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錄到一個駕駛從駕駛座走下來並在路邊吐檳榔渣..
寄到新北市環保局檢舉過後的回覆是"經查證無法確認違規行為人為車輛所有人"所以查證不通過
我的疑問是很多人的車子都是登記在老婆或是媽媽名下..但是丟菸蒂或是吐渣的違規行為人不一定是車主
那這樣不就都罰不到?
還是新北市環保局的公務員有便宜行事(不是針對公務員,我們家也一堆公務員)..
還請板上的大大釋疑
應該是去年吧...我收到一張罰單,說我開車時丟菸蒂
我心想...怪了,我又不抽菸,哪來的菸蒂,去申請影片來看才發現那是我當時借朋友車子時他丟的
環保局執意要罰,我當然拿著影片去跟我朋友要錢
今天就算車子不是你本人,環保局罰車子所有人,他可以去跟當時借車的人要錢就好了
如果他這樣不罰,那真的雙重標準
還是今天環保局心情好就罰,心情不好就放過對方嗎??
騎車治百病
同樣理由被退件
以下這個部落格的主人,才是最倒楣的
目前被退了 300 件,通通不用罰喔!
部落格如下(非廣告,謝謝):
退300件倒楣檢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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