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HYH wrote:我直行車輛都過...(恕刪) 試著檢舉看看吧~就後面這兩三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直行車也可以禮讓轉彎車, 不過, 轉彎車也不能太超過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