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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應該買目擊者的...= ="

買GV6330的第二天晚上就拍到了這個畫面
可惜怎麼看怎麼弄就是看不到車牌

還是應該買目擊者的...=  ="

檢舉一次獎金不知道有多少
累積起來搞不好目擊者買了都划算...
常常開車都看見有這種畫面
當初應該直上目擊者的

不過GV6330 價格 VS 功能也真的是不錯啦
2011-08-30 16:3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目擊者

whiteme wrote:
買GV6330的第二...(恕刪)

沒錯~遇到了才知道目擊者的好用之處
現在很多單鏡頭記錄器標榜高畫質
但是很多人發生事故抓不到對方車牌
才來求助於人

whiteme wrote:
買GV6330的第二...(恕刪)

不好意思, 小第看不出來畫面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吔? 可以指點一下嗎?
Jose2k wrote:
不好意思, 小第看不...(恕刪)

應該是機車後座乘客隨地亂丟菸蒂
也只有環保局的檢舉才有獎金

Sfreedom wrote:
應該是機車後座乘客隨...(恕刪)


哦哦~感謝 我還以是後座乘客手上拿有一把大鎖呢
環保局根本不會成立此案
試問就算你拍到車牌
要如何證明騎車的人是車牌號碼對應的人?(你朋友、兄弟姐妹不會騎你的車嗎?)
更何況是後座的!
罰單是要寄給車牌主人請對方轉交嗎?
你以為這麼好賺檢舉錢哦
你是要把照片寄給CSI還是環保局?
天真…

p.s.(什麼!就罰車牌主人?哪條法規寫的,貼出來聞香聞香…)

whiteme wrote:
買GV6330的第二...(恕刪)

差那麼多錢,這樣比其實沒啥意義
nmp0001 wrote:
環保局根本不會成立此...(恕刪)

以下是網路上找到一段檢舉資訊
民眾檢舉亂丟垃圾、菸蒂案件,必須將亂丟垃圾、菸蒂的過程以及車牌號碼清楚拍攝下來,蒐證之證據,必須能清楚明確顯示出違規行為人相關資料(如車牌號碼或行為人之基本資料),並提供具體可資辨識行為人違規事實之佐證資料(如污染行為之前、中、後照片,攝錄之影片或照片應有日期及時間);檢舉內容應詳細記載確切之時間、地點及違規行為,並應於事件發生後7天內將資料送環保局辦理,檢舉人應具名並留下聯絡電話、住址及身分文件資料或字號,環保局會對檢舉人的基本資料確實保密,請民眾放心舉發污染;凡匿名或未敘明真實姓名、地址及身分資料或字號者,環保局將不予受理。

修正資訊
乘客亂丟垃圾菸蒂是無法可管的
因為無法辨識乘客與車主關係
其實我開車的時間不多
但是10次開車起碼有1次會看到亂丟菸蒂、垃圾、吐檳榔汁的
所以剛好錄到才會想說如果有清晰的車牌就好了

看了一下檢舉一次成立大概賺288元
這樣算一算 只要不到50次就賺回來了...
蠻划算的 ^^"

至於罰不罰後座...當然是罰車主阿 ^^
因為罰單是追車不追人
不然亂丟垃圾的檢舉難道是罰個人嗎...
都是罰車主的拉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whiteme wrote:
其實我開車的時間不多
但是10次開車起碼有1次會看到亂丟菸蒂、垃圾、吐檳榔汁的
所以剛好錄到才會想說如果有清晰的車牌就好了

看了一下檢舉一次成立大概賺288元
這樣算一算 只要不到50次就賺回來了...
蠻划算的 ^^"

至於罰不罰後座...當然是罰車主阿 ^^
因為罰單是追車不追人
不然亂丟垃圾的檢舉難道是罰個人嗎...
都是罰車主的拉


印象中是不會受理的??

除非你的照片可以舉證那是車主本人

不然這種照片環保局不會接受的....
*To Get 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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