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目擊者二代用不到半年螢幕上方出現三條白線,當我發現時我的額頭也同時出現三條白線
公告號 M308879
專利名稱 行車影像記錄器
公告日 2007/04/01
證書號 M308879
申請日 2006/09/06
申請號 095215810
國際分類號
/IPC B60Q-011/00(2006.01);H04N-007/18(2006.01)
公報卷期 34-10
發明人 吳銘修
申請人 吳銘修 彰化縣彰化市彰南路1段233號
新型技術報告完成時間 2008/09/03
專利範圍 1.一種行車影像記錄器,係包含:
一輔助後視鏡,正面為一鏡面,鏡面一端在完全不影響鏡面後照功效下之預設位置將行車影像記錄器機身及其液晶螢幕(LCD)隱藏設置;
一機身,係由麥克風、揚聲器、監視攝影機、控制開關、液晶螢幕(LCD)及儲存裝置所構成:其中;
該監視攝影機,係內置於機身內,而攝影鏡頭則外露於機身外,方便攝取行車影像資訊;
該儲存裝置,藉以儲存監視攝影機所攝取的行車影像資訊,且其存入影像儲存時間長度,係可依儲存裝置之儲存記憶體容量而定(儲存記憶體越大儲存時間越長);
控制基板,可控制啓、閉行車影像記錄器內之麥克風、揚聲器、攝影機、控制開關、液晶螢幕(LCD)及儲存裝置之運作,且該控制基板可與汽車之電源控制器連結,藉以隨著汽車電源之啓動、關閉而同時啓、閉該攝影機及儲存裝置;
液晶螢幕(LCD),係內置於機身內,可將攝影機所攝取的行車影像送至監視器螢幕上直接顯示出來;
控制開關,藉以對於麥克風、揚聲器、攝影機、液晶螢幕(LCD)之啓、閉運作控制。
2.如申請專利範第1項所述一種行車影像記錄器,該輔助後視鏡反面則設置一組固定夾,藉由固定夾夾持作用力方便將加大之輔助後視鏡直接夾固於汽車內原有的後視鏡位置,並隨輔助後視鏡來設置於汽車內原有的後視鏡位置,亦將行車影像記錄器完成組裝工作。
3.如申請專利範第1項所述一種行車影像記錄器,該儲存裝置之儲存記憶體可將它與行車影像記錄裝置拆離,以便於攜至有影像播放裝置之地點進行影像的播放。
圖式簡單說明:
第一圖:係本創作行車影像記錄器之方塊圖。
第二圖:係本創作行車影像記錄器組裝前示意圖。
第二圖-A:係上述組裝後正面示意圖。
第二圖-B:係上述組裝後反面示意圖。
第三圖:係本創作行車影像記錄器組裝於車內之實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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